桂民函〔2022〕111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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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殡葬改革,加快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6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试行)》,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殡仪馆建设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林业局
2022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殡仪馆建设指南.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指南.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指南.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殡葬设施申请表.doc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