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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7 3.0k 阅读 538 点赞

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7 17:20     来源:崇左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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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受助人员身份甄别、站内照料和申请安置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托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接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返回原籍。

(四)履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职能,实行保护性救助,并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五)负责设立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维护妇女儿童基本权益。

(六)为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七)负责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八)负责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九)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十)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十一)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度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5.48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153.9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14.5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4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33.45万元,增加20.52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1是在编职工考核奖增加;2是新增2名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用于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

3.其他收入0.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0.0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3.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3.9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4.23万元相比,增加19.74万元,增长14.7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等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25.02万元,增加7.72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1是在编职工考核奖增加;2是新增2名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5.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的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5.59万元,减少0.53万元,下降9.48%。

3. 住房保障支出(类)5.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3.62万元,增加3.05万元,增长84.25%,主要原因是新增缴纳在编职工2022年度、2023年度考核奖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4.其他支出(类)9.48万元:主要用于崇左市救助管理站的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9.4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安排这部分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3.44万元,增加11.04万元,增长8.27%。其中:基本支出109.81万元,项目支出34.67万元。

崇左市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和机关运行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主要用于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给予职工缴纳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医疗费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       

1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买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2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医疗费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7.3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财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4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7万元。

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救助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平均每辆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6万元,与年初预算6万元保持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 次,人次1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各市(县)救助站护送救助人员来我站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工作餐支出。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1.81万元,增加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崇左市救助管理站(崇左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26万元增加0.55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救助业务量较上年增加,相应的接待费用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比年初预算数6万元增加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机关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7.31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13.31万元,增加4万元,增长30.05 %。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和设备的维修、维护支出增加,及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业务量增加,相关的救助支出和护送返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4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救助业务管理经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费”“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市县资金”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7万元。项目的拨付完成情况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崇左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崇左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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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