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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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以下15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崇左市民政局将按规定对以下15家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将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15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将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的社会组织名单(15家)如下:
1.崇左市龟鳖产业协会;
2.崇左市跆拳道协会;
3.崇左市乒乓球协会;
4.崇左市林业产业行业协会;
5.崇左市网球协会;
6.崇左市白头叶猴保护协会;
7.崇左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8.崇左市教育学会;
9.崇左市肢残人协会;
10.崇左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11.崇左市无党派人士联谊会;
12.崇左市蓝天救援队;
13.崇左市佳益颐养中心;
14.崇左市城市高级中学;
15.崇左市联杰职业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崇左市金路16号。
联系电话:0771-7833067。
崇左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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