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市级示范园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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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幼儿园:
根据《崇左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复评)工作的通知》(崇教基教﹝2022﹞34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桂教基教﹝2013﹞49号)要求,经幼儿园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评估合格,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小组评估验收,市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研究,现将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复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认以下10所幼儿园为市示范幼儿园,授予“崇左市示范幼儿园”牌匾
(一)凭祥市第二幼儿园
(二)凭祥市友谊镇中心幼儿园
(三)扶绥县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四)扶绥县城院幼儿园
(五)江州区第六幼儿园
(六)龙州县龙州镇城南新区幼儿园
(七)龙州县直属机关保育院龙北分院
(八)龙州县龙州镇华城幼儿园
(九)大新县冠林华府幼儿园
(十)天等县县直第一幼儿园
二、确认以下1所幼儿园通过市示范幼儿园复查评估
(一)凭祥市夏石镇中心幼儿园
新确认和复评通过的市级示范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要求,根据评估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整改,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市示范幼儿园的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幼儿园提升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我局将加强对示范幼儿园的动态管理,对幼儿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3年一次复查,对抽查和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否则将取消“崇左市示范幼儿园”称号,并通报全市。
崇左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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