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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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精神,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信心和稳定预期,进一步释放真实、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助于促进形成量升价稳的态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崇左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崇左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措施》中每条措施适用范围不同,详见各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16条措施,是结合崇左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并借鉴南宁、桂林等各地出台的政策做法,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而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提出实施购房以及购买车位、商铺、公寓契税补贴政策;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3项措施,以减轻购房成本,提升市民购房置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提出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我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即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缴存职工有尚未结清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符合定向“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购房提取年限,增加租房提取额度。购买一手自住住房可2年内每年申请提取1次,购买二手房(含法院拍卖房)可2年内每年申请提取1次;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等3项优惠措施。
(三)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等1项措施,以减轻换房负担,加快二手房流通市场。
(四)稳定市场预期方面,提出鼓励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2项措施。
(五)助企纾困方面,提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等存量融资展期、调整还款安排;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放宽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期限;优化土地出让金政策等5项措施,以助企业稳预期、强信心,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
(六)调整市场供应结构方面,提出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等2项措施,来降低居民购房担心,提供元化的住房解决路径,提升住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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