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中秋国庆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调研的通报(崇建字〔202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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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中秋国庆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8日对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研的重点内容为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建筑市场“三包一靠”、拖欠工程款等情况;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专职安全员日巡、项目部周检、分公司月检和公司季检的实施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外电防护、消防安全、梁板墙柱同时浇注混凝土和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检测、安装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一金七制”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中秋国庆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本次随机调研工程项目18个,累计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13份、隐患整改建议书5份,停工率72%。从本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市大部分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但仍存在较多质量通病及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存在问题
江州区新和镇在野民宿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施工。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职情况
1.部分项目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或重大危险源公内容不符合桂建管〔2014〕34号文要求,项目部未能有效识别重大危险源,如金岜莱国际酒店、龙州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疾控中心整体搬迁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凭祥市口岸新区农贸市场1#、吉米园1#。
2.部分项目未能提供施工图纸会审报告及记录,如宁明县2018-2020棚户区改造安置二区项目、扶绥县文化旅游康养城首一期项目(标段三)LY01#组团及主体配套建筑工程、新和镇在野民宿集新和建材商贸城16#楼、碧桂园•天誉B标10#楼。
3.公司对项目的季检、月检相关履职材料缺失,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广西崇左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4.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组成及签字样式未现场公示或签字样式不符,如金岜莱国际酒店、碧桂园•天誉B标10#楼。
5.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场或未到场履职,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宁明县2018-2020棚户区改造安置二区项目、天等县丽川古城二期。
7.总监、专监未在场履职,如天等县丽川古城二期。
8.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履行季度检、月检,如广西崇左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扶绥县文化旅游康养城首一期项目(标段三)LY01#组团及主体配套建筑工程。
(三)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情况
1.未按留置方案养护同养试块,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金岜莱国际酒店。
2.个别项目砂浆搅拌无配合比牌,水、砂等材料无称量记录,如碧桂园•天誉B标。
3.部分项目现场违规使用烧结圆孔页岩砖,如天等县丽川古城二期、宁明县云天城三期、四期。
4.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胀模现象,如吉米园1#。
5.个别项目窗压顶未嵌入墙体,如利江名都。
6.卫生间反边未按设计要求同时浇筑,未能提供二次浇筑方案,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7.超30㎝×30㎝的预留洞口未设置加强筋,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8.住宅工程未按制度现场制作样板间,如新和建材商贸城16#楼。
9.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未经审批,如天等县丽川古城二期。
10.起重机械安装资料不全、超期未检测或未按一年一检进行检测,如宁明县云天城三期四期、新和镇在野民宿集
11.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如中泰崇左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工程6#楼、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12.临时活动板房验收资料缺失,如宁明县云天城三期四期。
13.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的洞口、楼层、楼梯临边防护不足,如新和建材商贸城16#楼。
14.个别项目混凝土泵送管与外架相连,如吉米园1#。
15.施工用电未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如凭祥市口岸新区农贸市场1#、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16.现场无消防回车场,楼层无临时消防设施,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
1.欠薪承诺制未落实,如天等县朝阳广场。
2.未提供农民工工资缴纳凭证或三方监管凭证,如利江名都,凭祥市口岸新区农贸市场1#。
3.桂建通平台未及时上传一金七制佐证材料,如宁明县2018-2020棚户区改造安置二区项目。
4.未落实劳动合同100%签订,如金岜莱国际酒店。
5.桂建通无考勤记录,如利江名都。
6.部分项目未安装实名制通道,未录入桂建通平台,如扶绥县文化旅游康养城首一期项目(标段三)LY01#组团及主体配套建筑工程。
7.考勤数据、工资发放等数据逻辑不符,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五)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项目无洗车槽和防扬尘措施,如扶绥县世纪之光11#楼。
三、处理意见
(一)挂牌督办。对无证施工项目(详见附件1)进行挂牌督办。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查处情况。已实行综合执法改革的县(市、区),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印送本市综合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查处工作。
(二)责令整改。对已提交整改材料的项目,但未完成整改,责令继续整改(详见附件2),整改材料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崇左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企业的专职投标员。上述企业整改完成后,由整改企业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复查,由我局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三)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对未按时提交整改材料的项目(详见附件3)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崇左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企业的专职投标员。上述企业整改完成后,由整改企业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复查,由我局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附件:1.挂牌督办项目一览表、
2.责令继续整改企业一览表
2.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企业一览表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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