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崇建字〔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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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法委发[2020]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理解民法典、正确把握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所属单位要把学习《民法典》列入班子学习内容,作为单位本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增强实效
各单位应紧密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传播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总结提高,深入推进
各单位要注重学习宣传对象的参与互动,注重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经验总结。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根据附件内容于2020年12月11号前将学习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相片等材料报我局人事法规科,负责人:雷蕾,电话:7840891,邮箱:czszjwrsfgk@163.com
附件: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任务清单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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