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崇建字〔2020〕35号)

2020/11/30 8.9k 阅读 112 点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崇建字〔2020〕35号)

2020-12-01 10:2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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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法委发[2020]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理解民法典、正确把握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所属单位要把学习《民法典》列入班子学习内容,作为单位本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增强实效

各单位应紧密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传播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总结提高,深入推进

各单位要注重学习宣传对象的参与互动,注重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经验总结。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根据附件内容于2020年12月11号前将学习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相片等材料报我局人事法规科,负责人:雷蕾,电话:7840891,邮箱:czszjwrsfgk@163.com

    附件: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任务清单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