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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办理勘察接收证明的通知

2021/05/09 4.3k 阅读 174 点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办理勘察接收证明的通知

2021-05-10 10:05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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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勘察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1〕10号)有关规定,承担建筑、市政项目勘察任务的勘察单位应当至少在现场钻探工作开始前1天,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告手续,负责接收报告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出具接收证明。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区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勘察质量管理实行信息化监管,均须应用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依托信息化手段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简化办理勘察接收证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信息系统实现在线出具接收证明功能之前,各勘察单位可使用在信息系统备案成功的界面(截图界面见附件,加盖勘察单位公章或出图章)替代接收证明,附在勘察成果中,无需再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接收证明。

二、在信息系统完善在线出具接收证明功能之后,按信息系统的新要求办理接收证明手续。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备案成功界面(样例)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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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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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