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抽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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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及工作质量专项调研的通知》安排,我局于2021年3月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及工作质量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检查及整改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查了崇左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共62个招标代理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通过集中查阅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形式,对招标代理项目的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重点检查了招标文件是否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涉及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内容。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招标代理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招标文件范本要求进行招投标,未发现招标文件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招标代理成果质量总体受控,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条件方面。个别项目未提供核准文件。
(二)招标公告发布方面。个别项目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个别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招标,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少于30个日历日;部分项目的招标公告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与项目规模不相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三)招标文件内容及评标办法方面。个别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及评标办法与实际不符,某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招标,招标文件内容仍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的阶段进行设置。
(四)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方面。大部分招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递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部分项目书面报告内容不完整,未说明招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定标情况。
三、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下发了整改建议书(整改通知书),共涉及项目21个。在整改期限内,涉及的各项目均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将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对相关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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