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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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及《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工审改〔2020〕7号)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改革,落实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崇左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立足改革、锐意进取、对标找差、大胆创新,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改革目标
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国内外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强化责任、严格监管”的原则,探索建立健全基于不同风险等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差别化管理模式,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三、改革内容和措施
(一)缩小审图范围,明确免于审查的项目类型和规模,充分发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保障能力。对于现有施工图审查范围内规模不大、风险较低、易于整改的新建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同时免于勘察文件审查)。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规章规定的,纳入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应按照施工图统一审查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项目规模以住建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为准。
(三)实行“自审承诺制”,强化参与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对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实行“自审承诺制”管理。符合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签署《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详见附件2),将承诺书(扫描件)和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光盘),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施工许可手续的要件。项目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及时组织整改,并将变更的相关资料(光盘)补充备案至施工许可部门。
强化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应牵头抓好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必要时可聘请勘察、设计咨询机构或专家对勘察过程和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把关,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认真处理相关设计质量投诉。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严格实行校审等质量管理制度。
(四)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不少于5%)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承诺和强制性条文,第一时间责令整改,整改完成前,施工许可等部门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后续建设手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严肃查处。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期间如有上级制定出台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未尽事宜,请与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7826563。
附件:1.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项目类型清单
2.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