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崇建字〔2021〕26号)
2021-09-13 11:1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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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21〕5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应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上线试运行》(桂建管〔2021〕4号)要求,在“桂建云”平台录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工人等信息,备案材料的真实性由备案企业负责。我局负责核对,材料齐全的,视为备案成功,我局当场办结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涉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辖区内的企业一律下放自贸区备案和核发资质证书。
联系人:零创麟、韦继富;联系电话:0771-7883389、0771-7835962。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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