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崇工审改办〔2022〕1号)

2022/01/05 1.4w 阅读 314 点赞

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崇工审改办〔2022〕1号)

2022-01-06 09:45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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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获得感,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获得感,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是指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窗口,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服务。“项目管家”服务事项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各类审批和水、电、气等市政公共设施报批接入事项,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

二、实施范围

一般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作原则

(一)建立机制,协同协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N”机制,一是组建一个项目“一个管家+各审批部门协办员”的工作团队,二是运行“一个牵头部门+多个联办部门”会商会审、并联审批的工作模式。

(二)全程覆盖,上下联动。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要求,为项目单位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的“管家式”服务。

(三)自愿委托,无偿代办。项目单位自主选择,自愿申请委托全程或部分代办服务,“项目管家”接受项目单位委托的代办事项,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由项目单位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四)专业服务,便捷高效。充分发挥“项目管家”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优势,为项目单位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工作流程

(一)咨询引导。项目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自主选择、自愿申请委托全程或部分帮代办服务,明确需要帮代办的事项范围,并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管家”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管家”的原则,全程跟进项目审批进展,将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入库,提供前期咨询引导服务,协助企业理清项目审批事项流程,梳理形成一张表单,指导项目单位按序申报,做到项目审批受理前服务最优。

(二)申报准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全流程网办,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小组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项目管家”负责对项目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批部门协办员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项目单位在“项目管家”指导下申报相关审批事项。

(三)审批办理。对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项目管家”协同各阶段牵头部门适时推进并联审批,指导项目单位同步准备各类申报材料,协助办理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各有关审批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对转办的审批事项进行办理,明确受理、审查、审批、特殊环节具体人员和各环节时限,窗口负责人对本部门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督促相关审批人员按要求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并及时向“项目管家”反馈审批进展情况。属于即办事项的,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属于限时办结事项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属于联审办理事项的,按联审相关程序办理。

(四)问题协调。实行问题报告单制度,项目单位遇到困难和问题,可向“项目管家”申请协调。由“项目管家”填写问题报告单,下发至审批窗口,窗口解决不了且属本级部门职责权限内的,须以问题报告单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窗口须以问题报告单上报本级部门,本级部门自收到问题报告单起2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部门,并跟踪问题解决的进度。对需要由本级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工改办提请本级政府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

(五)项目建档。“项目管家”为每个项目建立一份档案,将项目基本信息表、办理审批事项情况表及其他重要节点记录等文件资料整合成电子档案。

五、职责分工

(一)各级工改办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通过设立“项目管家”专窗,由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安排2-3名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管家式”服务。“项目管家”服务应保障公共利益和项目单位合法权益,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合理规划审批办理路径,提供便捷高效合法的服务。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指定相应的审批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联络人,且每个窗口由1-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全程协办和统筹协调,配合“项目管家”指导、协助项目单位按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准备申报材料。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参与代办服务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事项办结当天将办理结果抄送给该项目的“项目管家”。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发改委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由住建局牵头。

对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会商会审、多评合一、并联审批的事项,各阶段牵头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业务指导和协调功能,协助其他审批部门完成并联审批。

(四)项目单位要明确项目经办人,负责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有效和符合规定的申办要求。同时与“项目管家”保持联系,定期向“项目管家”反馈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项目单位负责联系、督促技术服务机构按审查要求及时修改或补充项目申报材料,办理各种缴费手续及其他项目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审批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项目管家”服务制的要求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工改办负责统筹推进“项目管家”服务制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而影响项目审批时效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积极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项目单位需求,持续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改办要及时总结“项目管家”服务经验做法,积极更新服务内容、探索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强化项目数据的分析,不断改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主动对标先进,定期梳理典型案例,进一步复制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三)强化监督考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纳入年度督查工作重点。“项目管家”服务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不配合改革,特别是未按时完成各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七、其他

(一)本方案自2022年1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二)本方案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崇左市“项目管家”服务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工审改〔2022〕1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2〕17)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引导、高效率帮代办和全流程服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要求

(一) 窗口设置“1+1+4”

1.一个“项目管家”专窗: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为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各类服务;

2.一个市政公用服务窗口:集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事项,设置一个供水、供电、燃气、广播电视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窗口;

3.四个综合受理窗口: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分阶段并联审批,共设四个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业务培训

各阶段牵头部门在精简材料、“一张表单”、流程再造基础上,按“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对综合窗口的所有事项制定完善具体的服务指南、工作流程、申请表单、工作台账、培训计划,市政务中心组织审批部门对“项目管家”专窗及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帮代办工作人员能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项目管家”应主动对接相关审批部门,及时掌握协调解决项目审批问题,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接受帮代办业务咨询,受理、审核“项目管家”服务申请,帮办代办服务结束后出具办结单;

2.协助、指导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向有关审批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做好项目登记,对帮代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管理;根据委托帮代办的内容督促相关审批部门按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及时领取办理结果;及时协调、解决审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及时与项目单位、各有关审批部门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沟通,推进项目审批进程,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审批进展情况,并根据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二、报建流程

(一)申请“项目管家”服务

向“项目管家”专窗提出申请,明确需要帮代办的事项范围,并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窗口:“项目管家”专窗

牵头部门:市工改办

咨询电话:0771-7835090

服务内容:“项目管家”指导项目单位报建人员填写申请表,协助项目单位理清项目审批事项流程,梳理形成一张表单,指导项目单位按序申报。

(二)获取项目赋码

根据项目类别分为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社会投资类办理核准或备案,政府投资类办理建议书等审批事项。

服务窗口:“项目管家”专窗+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咨询电话:0771-7988326

办理事项:市级权限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备案(即办)或市级政府投资建议书审批(5个工作日)

服务内容:(1)咨询:发放统一受理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指导填写申请表格等。涉及疑难、个性化业务的咨询,由“项目管家”报市发改委审批窗口进行解答。(2)项目赋码推行全流程网办,“项目管家”指导报建人员登录“广西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申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审批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办理事项,申请人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填写《告知承诺书》,对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当场告知。(3)事项办结后审批部门当天将办理结果抄告市工改办,由“项目管家”记录审批办理情况。

(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服务窗口:“项目管家”专窗+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市发改委:0771-7988326;

市生态环境局:0771-7988617;

市水利局:0771-7835553;

市自然资源局:0771—7961945

办理事项:市级政府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0个工作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审批报告表3个工作日/报告书7个工作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

服务内容:(1)咨询:发放统一受理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指导填写申请表格等。涉及疑难、个性化业务的咨询,由“项目管家”报相关审批部门进行解答。(2)立项用地规划阶段推行全流程网办,“项目管家”指导报建人员登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在线申报。申请材料由工程报建一站式服务窗口前台窗口预审,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即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审批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办理事项,申请人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填写《告知承诺书》,对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当场告知。(3)事项办结后审批部门当天将办理结果抄告市工改办,由“项目管家”记录审批办理情况。

(四)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服务窗口:“项目管家”专窗+工程报建一站式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咨询电话:市自然资源局:0771—7961945;

市发改委:0771-7988326

办理事项:市级政府投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审定(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

服务内容:(1)咨询:发放统一受理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指导填写申请表格等。涉及疑难、个性化业务的咨询,由“项目管家”报相关审批部门进行解答。(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推行全流程网办,“项目管家”指导报建人员登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在线申报。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局审批窗口预审,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即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审批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办理事项,申请人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填写《告知承诺书》,对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当场告知。(3)事项办结后审批部门当天将办理结果抄告市工改办,由“项目管家”记录审批办理情况。

(五)施工许可阶段

服务窗口:“项目管家”专窗+工程报建一站式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咨询电话:0771-7883389

办理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消防设计审查(2个工作日)+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3个工作日)

服务内容:(1)咨询:发放统一受理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指导填写申请表格等。涉及疑难、个性化业务的咨询,由“项目管家”报市住建局审批窗口进行解答。(2)施工许可阶段推行全流程网办,“项目管家”指导报建人员登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在线申报。申请材料由市住建局审批窗口预审,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即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退回并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办理事项,申请人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填写《告知承诺书》,对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当场告知。(3)事项办结后审批部门当天将办理结果抄告市工改办,由“项目管家”记录审批办理情况。

(六)竣工验收阶段

服务窗口:“项目管家”专窗+竣工验收综合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0771-7883389;市自然资源局0771-7961945

办理事项:竣工联合验收

住建部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排水工程接入验收

人防部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气象部门: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燃气公司:燃气管道接入验收

水务公司:供水工程接入验收

通管办:通信设施接入验收

供电部门:供电工程接入验收

国安部门:项目安全防范验收

园林部门:园林绿化工程验收

服务内容:(1)咨询:发放统一受理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指导填写申请表格等。涉及疑难、个性化业务的咨询,由“项目管家”报相关审批部门进行解答。(2)竣工验收阶段推行全流程网办,“项目管家”指导报建人员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网”在线申报。申请材料由相关审批部门预审,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即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退回并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办理事项,申请人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填写《告知承诺书》,对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当场告知。(3)事项办结后审批部门将办理结果抄告市工改办,由“项目管家”记录审批办理情况。

三、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附件:1.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管家”服务申请表

      2.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管家”服务办结单

      3.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报告单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