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建领域“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建字〔2022〕2号)

2022/01/09 4.2k 阅读 196 点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建领域“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建字〔2022〕2号)

2022-01-10 10:0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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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全市住建领域“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住建领域“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以来,全市发生火灾630起,同比上升110.7%,直接经济损失335.1万元,同比上升115.8%。2021年11月8日,百色市右江区滨江半岛二期项目工人宿舍区两栋活动板房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工人在宿舍区给施工工具充电引起;11月22日,南宁市东方智尊堡项目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其4#、5#楼间地下室顶板上堆放的园林回填土填充层使用的约200立方米挤塑板起火燃烧引起并产生大量浓烟,导致4#楼、5#楼9层以下外墙被浓烟熏黑。上述两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火灾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提高全市住建领域的防火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和崇左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力做好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崇左市“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领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月10日前)。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考评,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辖区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对照附件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查改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自查基础上,将消防安全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一并检查,在日常开展的监督检查或有关专项检查中邀请有关消防安全方面专家参加。要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违规用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消防车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不达标、无消防水源、无备用水泵、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消火栓泵的数量和消防竖管的数量、管径不足等隐患问题。认真排查整治人员在建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不严格、安全疏散不畅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督促单位负责人和居民提升“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自我管理能力。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无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发现线索及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市质安站〕

(二)深化自建房火灾隐患整治。各级住建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前期建立的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推动自建房主或经营使用者按照整改进度、期限完成整改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于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自建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要采取清理、搬离措施。按照消防法律规章规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和隐患清单,认真排查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不严格、安全疏散不畅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督促单位负责人和居民提升“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自我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市政科〕

(三)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用气。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在自建房集中区域,按要求增设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组织沿街商铺、出租房等经营性场所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消防软管卷盘等,并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按计划、按时间推进。督促各单位场所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检查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使用燃气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离开时及时关闭气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市政科、村镇科〕

(四)保障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住宅小区内严禁违规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区域,疏散逃生通道及辅助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堆放易燃可燃物。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或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盗网应设置易于开启的辅助逃生设施。管道井、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井壁上用于检修防火门要保持关闭。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停放区域和其他区域间亦应落实防火分隔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应设置集中专用场所,严禁“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房产科〕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活动;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到住宅小区,重点针对老弱病残孕、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需要特殊关爱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 “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通告,倡导邻里相互进行安全提示,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守望乡村”消防宣传标准化建设,在乡村旅游重点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消防安全宣传示范点,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守望乡村”消防公益行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房产科、村镇科〕

(六)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各级住建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燃气企业小型消防站、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位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学习训练,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动,完善基层灭火力量体系;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要组织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到闻警出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市政科、房产科、村镇科,市质安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挂图式推进,全力抓好“小火亡人”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印发方案,部署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并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至市住建局建管科,联系人:韦继富;电话:0771-7835962;邮箱:czjg7835962@163.com。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对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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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