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命名2021年崇左市园林式单位称号的通知(崇建字〔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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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居住小区:
根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评选2021年崇左市园林式居住小区(单位)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崇左市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工作,提高住宅小区、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住建、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开展了2021年崇左市园林式小区(单位)评选活动。经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定,现命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崇左市民族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3个单位为“园林式单位”。
希望获得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单位庭院的园林绿化水平,带动全市小区和单位的绿化美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1年崇左市园林式单位名单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崇左市园林式单位名单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崇左市民族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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