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崇建字〔2022〕12号))

2022/03/08 1.2w 阅读 465 点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崇建字〔2022〕12号))

2022-03-09 10:0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在建工地项目部:

为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我市建筑市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崇左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崇安委办[2022]5号精神和我局工作部署,决定于3月中旬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任务重的大新、龙州、宁明和凭祥等四个边境县市根据本通知自行开展检查。

其中,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主要抽查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工程项目,原则上至少抽查1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选受检工程。抽查的重点是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严管工程”,以及2021年10月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所承接的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台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等“两个清单”,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报表情况。

⒉ 开展施工、监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情况。

⒊ 加强联动,强化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严格实施事故施工企业全区项目停工整改制度,加强事故企业、事故项目重点监管,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执法和开展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等情况。

4.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2〕81号)情况。

5.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领域能耗双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的通知》(桂建科[2021]4号)情况。

6.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管监督执法部门联动,强化“三包一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情况。

7.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等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8.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二)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9号)以及编制企业手册情况。

⒉ 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20〕17号)情况。

⒊ 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

⒋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

⒌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⒍ 事故企业落实全区在建工程停工整改制度情况。

⒎ 建设用天然砂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是否有氯离子含量的检测内容。

⒏ 建设各方建筑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⒐ 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程信息情况。

10.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

11.建筑农民工实名制落实情况即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平台录入、桂建通绑卡、专户绑定、考勤接入、工资代发的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1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和项目防疫工作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服务工作,成立检查小组:

组 长:何日明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 山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梁青林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靖程、梁敢庭、陶振思、许荣庆、黄广游、陆俊成、张晓霞、周湘人、覃丽萍、岑新杰、颜鹏、韦继富。

检查组下设3个小组:

第一小组:黄靖程、黄广游、岑新杰、周湘人(材料员暨联络员,电话13077722399)、1名专家

负责检查:天等县

第二小组:梁敢庭、陆俊成、张晓霞、韦继富(材料员暨联络员,电话15877110057)、1名专家

负责检查:扶绥县、江州区

第三小组:陶振思、许荣庆、覃丽萍、颜鹏(材料员暨联络员,电话13457964315)、1名专家

负责检查:中泰产业园、市城区

各组材料员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本组检查情况报周湘人汇总, 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

四、检查程序

(一)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以及项目参建各方履职情况、建筑市场行为、实体质量、安全防护、起重机械等。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当地监督机构的下列人员应进入施工现场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取样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和负责项目监督的主要监督人员等。

(二)情况反馈。现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在项目部召开反馈会。

(三)发出整改建议书。检查组记录被检查单位和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结束当天即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问题整改建议书,再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企业)发出相应的整改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认真做好检查相关的准备工作。

1.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准备1份《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名称、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形象进度、资金来源、监督员、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和工程信息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等),并提前一天将电子版发给联络员。

2.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填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疫情防控任务重的大新、龙州、宁明和凭祥等四个边境县市根据本通知自行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于4月1日前报我局建管科和市质安站各一份。

(二)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检查内容提前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三)检查组到各地开展工作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检查结果处理

(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检查组将依据《关于印发崇左市本级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崇建字﹝2017﹞2号),向受检地区下发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或整改建议书、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问题整改建议书。受检地区在收到执法建议书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以及现场未按方案实施的情况,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笔录(1式2份),并提交1份给检查组,其中涉及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报自治区住建厅实施,其他行政处罚由当地实施。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建筑市场或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城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违法事实情形,依法进行处理。

    (四)检查时现场存在问题较多,被检查组现场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或在限期内未按整改建议书要求落实整改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以及明显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在我局门户网站予以网上曝光。

附件:检查相关表格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附件(公开).docx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