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运用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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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根据《崇左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崇建字〔2022〕38号)精神,我局已开展施工企业在我市的信用评价工作并发布相关施工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经研究,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运用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崇左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总承包项目,新发布招标公告的,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崇左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二、运用标准
招标文件中关于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原则上应按以下要求设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
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2.综合评估法
(1)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2)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下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修订版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三)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参照以上要求设置。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chongzuo.gov.cn/”上公布,以最新公布日期的结果为准,现阶段在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打印。
(二)企业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小于0分的,按0分计算;企业未能在公布结果中查询到的,按0分计算。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71-7835962。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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