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2〕1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社〔2023〕96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中央应下达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5575.73万元,绩效目标为财政补助资金100%到位率。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2〕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社〔2023〕92号(结算2022年)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预结算)的通知》(桂财社〔2023〕101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自治区下达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7482.59万元,绩效目标为财政补助资金100%到位率。
(三)市县应承担资金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3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512元/人·年,地方财政补助128 元/人·年。地方财政补助部分,自治区财政对脱贫县(市、区)补助 96元/人·年,脱贫县(市、区)财政负担32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设区市和其他县的补助均为 64元/人·年,设区市和其他县财政分别负担64元/人·年。自治区直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居民医保的,地方财政补助128元/人·年,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根据2023年6月底参加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计算,崇左市市县应承担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为9023.1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63.5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259.56万元),绩效目标为财政补助资金100%到位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132081.93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00%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上解市级专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度,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32081.93万元100%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住院报销比例符合政策规定。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参保人数
崇左市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规程,做好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25871人(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医保统HI5表 )。指标值崇左市≥2155376人,完成率=2125871/2155376=98.63%,该项分值=10*98.63%=9.86分。
②2023年截止12月31日,崇左市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为96%。综合参保率=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各市最近年度的常住人口数=2360674/2459000=96%。
③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部分: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实收中央下达财政补助资金105575.73万元,中央财政人均补助512元,符合财政事权规定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应承担补助资金的80%的要求。
地方财政部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18831人。自治区财政合计下达2023年度财政补助资金17482.59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为9023.1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63.5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259.56万元),地方财政人均补助128元,符合财政事权规定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应承担补助资金的20%的要求。
④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2)质量指标
①2023年度,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重复参保人员和虚报人员。
②门诊基金支出占比:年度指标值≥16.1%,全年完成值25.51%。门诊基金支出占比=门诊实际报销金额/基金支出总额=58896.4597/230913.2468=25.51%。
③个人缴费达标率:年度指标值≥94.6%,全年完成值92.1%。个人缴费达标率=个人缴费金额/(参保人数*380元)=74404.139/80783.098=92.1%。
④统筹地区内住院费用按项目付费占比:年度指标值同比本统筹地区去年下降,全年完成值已达标。
⑤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年度指标值为逐步推开,全年完成值为逐步推开。
⑥基金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月):年度指标值≥6个月,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约为19个月。
⑦开展门诊统筹:年度指标值为普通门急诊人均统筹支付费用符合政策水平。
(3)时效指标
①定点医疗机构DRG医疗费用支付进度:年度指标值为主要批次已结算至2023年11月,已达标。
②除DRG外的两定机构医药费用支付进度:年度指标值主要批次已结算至2023年12月,已达标。
(4)成本指标
实际支出偏离预算支出变动率:年度指标值-10%~10%,全年完成值-4.14%。
(5)社会效益
①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指标值[70%,75%],全年完成值68.18%。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统筹支付+住院其他支付)÷(住院费用-自费)=172016.7871/252304.991=68.18%。
②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年度指标值不低于本市上年,已达标。
③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年度指标值成效明显,已达标。
2023年度,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2023年度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足额的资金保障。
(6)满意度指标
①政策知晓率:年度指标值≥90%,已达标。
②参保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已达标。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确保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落实,群众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群众政策知晓率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崇左市医保局将2023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作为2024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并按照规定将自评报告和评价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崇左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给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综上,自评得分为99.86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