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汽车置换更新《机动车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补贴活动的公告
2024-12-13 09:30
来源: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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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成效,让更多消费者享受政策实惠,经研究,决定“延长汽车置换更新《机动车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补贴活动,《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4〕83号),要求汽车置换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在2024年7月25日(含)-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调整为“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5年1月10日(含)之间”。
除上述调整外,活动规则其他部分保持不变。欢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踊跃参与活动。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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