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教办〔2025〕16号崇左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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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教办〔2025〕16号
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市今年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工作
在市、县(市、区)教育局领导下,中考报名工作由市、县(市)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和实施。
二、报考科目
我市中考科目分为笔试科目考试、操作性科目考试。其中,笔试科目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操作性科目考试包含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2类。2026年信息技术将实施上机操作考试。
(一)九年级应届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个笔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共3个操作性科目考试。
(二)八年级应届生报考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共3个笔试科目,生物学1个操作性科目考试。
(三)社会考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共10个笔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学共4个操作性科目考试。
(四)未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笔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生物学操作性科目考试的考生,需在本次考试报考。
(五)有意向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生的应届考生,可选择报考特长生术科考试(以招生学校公布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崇左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就读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
3.社会考生(是指有本市户籍而在崇左市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有本市户籍的初中历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中师、职高、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2.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未满1年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逾期不再办理。特长生术科考试报名时间以招生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在校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八年级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招生办报名。
江州区户籍的社会考生到市招生考试院(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崇左市教育局办公楼104室)报名。
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1)考生本人户口簿;(2)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初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见附件4,八、九年级学生交验)或初中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交验)。
3.报名时考生应交验的证件:
(1)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应交验经县(市、区)侨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及签名盖公章的《崇左市2025年中考“三侨考生”登记表》(附件5),中国台湾籍青年应交验县级以上(含县级)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最后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将信息录入中考报名报考系统并给予加分。
(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无儿结扎户考生应交验经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部门、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逐级审核和签署意见并签名盖公章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无儿结扎户考生》(附件6),最后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将信息录入中考报名报考系统并给予加分。
(4)其他项目加分材料。
(5)收集教育精准脱贫专项工作材料。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初中毕业生的精神。如属脱贫(监测)户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报名,考生需向报名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由所在中学汇总本校脱贫(监测)户考生信息并填写《脱贫(监测)户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高中录取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7)提供给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盖章。各中学将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的《脱贫(监测)户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高中录取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录入中考报名报考系统。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中考报名报考系统中打印本县(市)全部录入的脱贫(监测)户考生名单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盖章的《脱贫(监测)户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高中录取资格审核汇总表》(复印件)交市招生考试院,由市招生考试院转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备案。
4.交纳报名考试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精神,报名时,考生应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①单科考试:9元/人·科(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技术);②合堂分卷考试:17元/人·场(科目: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
(2)实验操作技能考试:8元/人·科(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
(3)体育与健康考试:13元/人·科。
5.考生填报信息及提交证明材料。
各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符合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各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重要信息和户口本或身份证信息一致。
6.准考证照片采集。
各学校组织考生按要求进行准考证照片采集。照片要求为白色背景彩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头像居中,可见双耳、双眉,不佩戴头饰,不化浓妆,不佩戴眼镜和帽子,穿着得体;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尺寸宽180像素*高240像素,大小在10K至50K范围内。
7.考生信息录入和审核。
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同志专人负责报名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8.签名确认。
各学校打印报名报考信息表,交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发现有误的,及时更正,报名报考相关信息更正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报名系统操作培训。
中考报名报考系统使用前,将通过网络视频会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对报名报考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计算机管理员和班主任对中考报名系统进行培训学习,熟悉操作流程,掌握工作技巧,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市招生考试院技术人员沟通。
(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今年中考报名的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中考参考率达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阻止或劝阻考生报名。
(六)考生加分信息公示。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公示工作,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格式见附件8。
四、加分照顾政策
(一)加分项目见《崇左市2025年中考加分照顾项及应提交证明材料》(附件1)。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加分项目分值不累加,将取所享受加分项目分值最高项计入总分。
(二)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学校经办人核验后即退回考生,经办人在复印件右下角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经办人的姓名,加盖学校公章,按加分名册报名顺序号先后顺序整理好后送考点学校,由考点学校汇总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复核。材料上送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前。
(三)严格把好审核关。各学校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加分证明材料,除经办人要严格核对外,各校要安排一名校领导审核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及考试相关工作原则上参照2023年办法,今后参加我市中考笔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用于核对身份)参加考试,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考生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具体考试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我市实施初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一体化建设,不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将不予录取。请各学校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市招生考试院:0771-7837800,7870611(咨询报名事宜、全区统考科目方面);市电化教育站(咨询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方面):0771-7870878;市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咨询体育与健康考试方面):0771-783780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学籍管理、志愿填报及录取方面):0771-7870633。
附件:1.崇左市2025年中考加分照顾项及应提交证明材料
2.崇左市2025年中考各校代码
3.崇左市2025年中考考点通讯录
4.初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
5.崇左市2025年中考“三侨考生”登记表
6.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无儿结扎户考生登记表
7.脱贫户(监测户)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2025年中考高中录取资格审核汇总表
8.崇左市2025年中考考生加分信息公示
崇左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崇左市2025年中考加分照顾项及应提交证明材料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考生提交有关单位签发的烈士证明书及复印件。
2.广西户籍的苗、瑶、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 、仡佬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考生提交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要包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等信息)。
3.广西户籍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的考生加7分。
说明:(1)申请中考加分考生应为2016年1月1日零时前出生,其父母双方应均为广西农村户口,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2007〕2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双女结扎户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1979年11月6日---1985年4月3日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3周年;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4周年;2002年9月1日起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的,符合生育第二胎的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2012年6月1日起生育第二胎不受生育间隔限制。②2016年1月15日零时前落实结扎措施。
(3)提交材料:子女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女结扎户提交生育证、结扎证明),各一式一份复印件(查验原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不需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无儿结扎户考生登记表》(附件6)一式三份,经村、乡、县逐级审核盖章后,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部门、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各留1份。本表可复印使用。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考生加7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考生提交户籍地县级侨务部门审核的《崇左市2025年中考“三侨考生”登记表》(附件5)。
5.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5分。现役军人子女考生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材料(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部队政治部开具盖章的现役证明材料)。
附件2
崇左市2025年中考各校代码
|
考区代码 |
考区名称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
1401 |
市辖区 |
3323 |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中学 |
|
1401 |
市辖区 |
3360 |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崇左校区) |
|
1401 |
市辖区 |
3368 |
崇左青鸟北附实验学校 |
|
1401 |
市辖区 |
3325 |
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 |
|
1402 |
江州区 |
3301 |
崇左市江州区左州镇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08 |
崇左市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09 |
崇左市江州区民族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11 |
崇左市江州区第三初级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12 |
崇左市江州区第四初级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13 |
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15 |
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16 |
崇左市江州区驮卢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19 |
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20 |
崇左市江州区罗白乡民族实验学校 |
|
1402 |
江州区 |
3322 |
崇左市江州区江南实验学校 |
|
1402 |
江州区 |
3324 |
崇左市江州区第二初级中学 |
|
1402 |
江州区 |
3362 |
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民族双语学校 |
|
1402 |
江州区 |
3399 |
崇左市辖区社会考生 |
|
1421 |
扶绥县 |
3203 |
扶绥县新宁镇第一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05 |
扶绥县龙头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06 |
扶绥县昌平乡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07 |
扶绥县中东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08 |
扶绥县岜盆乡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0 |
扶绥县渠黎镇第三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1 |
扶绥县渠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2 |
扶绥县柳桥镇第一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3 |
扶绥县柳桥镇第二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4 |
扶绥县东门镇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6 |
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18 |
扶绥县东罗镇初级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20 |
扶绥县育才学校 |
|
1421 |
扶绥县 |
3222 |
扶绥县龙华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24 |
扶绥县金英学校 |
|
1421 |
扶绥县 |
3225 |
扶绥县民族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26 |
扶绥县扶绥中学 |
|
1421 |
扶绥县 |
3299 |
扶绥县社会考生 |
|
1422 |
宁明县 |
3402 |
宁明县明江中学(二) |
|
1422 |
宁明县 |
3403 |
宁明县明江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04 |
宁明县海渊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07 |
宁明县城镇第一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09 |
宁明县民族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11 |
宁明县亭亮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17 |
宁明县那堪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20 |
宁明县桐棉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21 |
宁明县峙浪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22 |
宁明县寨安中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32 |
崇左市宁明飞鸿学校 |
|
1422 |
宁明县 |
3433 |
宁明县江南实验学校 |
|
1422 |
宁明县 |
3434 |
宁明县实验学校 |
|
1422 |
宁明县 |
3435 |
宁明县京师外国语学校 |
|
1422 |
宁明县 |
3436 |
宁明县新阳山双语实验学校 |
|
1422 |
宁明县 |
3437 |
宁明县爱店国门学校 |
|
1422 |
宁明县 |
3438 |
宁明县板棍乡中心小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39 |
宁明县那楠乡中心小学 |
|
1422 |
宁明县 |
3499 |
宁明县社会考生 |
|
1423 |
龙州县 |
3502 |
龙州县第一中学 |
|
1423 |
龙州县 |
3503 |
龙州县民族中学 |
|
1423 |
龙州县 |
3509 |
龙州县响水镇中学 |
|
1423 |
龙州县 |
3511 |
龙州县金龙中学 |
|
1423 |
龙州县 |
3515 |
龙州县水口镇中学 |
|
1423 |
龙州县 |
3599 |
龙州县社会考生 |
|
1424 |
大新县 |
3103 |
大新县实验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05 |
大新县桃城第一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07 |
大新县全茗镇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10 |
大新县昌明乡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12 |
大新县榄圩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14 |
大新县雷平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17 |
大新县宝圩乡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19 |
大新县硕龙镇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20 |
大新县下雷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21 |
大新县民族希望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22 |
大新县养利学校 |
|
1424 |
大新县 |
3123 |
大新县养正中学 |
|
1424 |
大新县 |
3199 |
大新县社会考生 |
|
1425 |
天等县 |
3002 |
天等县华隆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03 |
天等县进结镇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04 |
天等县向都镇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05 |
天等县龙茗镇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07 |
天等县民族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08 |
天等县都康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09 |
天等县宁干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0 |
天等县驮堪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2 |
天等县东平镇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3 |
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4 |
天等县上映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5 |
天等县福新镇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6 |
天等县小山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7 |
天等县进远乡初级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18 |
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 |
|
1425 |
天等县 |
3019 |
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 |
|
1425 |
天等县 |
3020 |
天等县天成实验中学 |
|
1425 |
天等县 |
3099 |
天等县社会考生 |
|
1481 |
凭祥市 |
3605 |
凭祥市夏石中学 |
|
1481 |
凭祥市 |
3606 |
凭祥市第一中学 |
|
1481 |
凭祥市 |
3607 |
凭祥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 |
|
1481 |
凭祥市 |
3608 |
凭祥市第一中学凭高教学点 |
|
1481 |
凭祥市 |
3699 |
凭祥市社会考生 |
如学校无代码,请向崇左市招生考试院申请。
附件3
崇左市2025年中考考点通讯录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
岗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校长 |
报名工作第一责任人 | |||
|
考务员 |
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与考点和考试院对接相关工作 | |||
|
报名信息系统管理员 |
负责考生信息录入和报名信息系统管理 |
注:请按要求填报,于2025年4月3日前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各县(市、区)收集汇总报市招生考试院邮箱。
附件4
初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
兹证明我校学生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全国学籍号:XXXXXXXXXX),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我校实际就读,建立学籍时间为XX年XX月至XX年XX月。我校承诺此证明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XXX学校(公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5
崇左市2025年中考“三侨考生”登记表(样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
籍贯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户口 所在地 |
|||||||||||
|
报名号 |
身份证号 |
|||||||||||||
|
所在学校和班级 |
||||||||||||||
|
家庭住址及邮编 |
||||||||||||||
|
“三侨”身份 类别 |
归侨 ( ) |
回国年月 |
原侨居国 |
籍贯 |
||||||||||
|
安置地/定居地 |
||||||||||||||
|
归侨 子女 ( ) |
关系人情况 |
姓名 |
与考生关系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 |
籍贯 |
原侨居国 |
||||||||||||
|
回国年月 |
单位 |
|||||||||||||
|
华侨 子女 ( ) |
关系人情况 |
姓名 |
与考生关系 |
出生年月 |
||||||||||
|
籍贯 |
护照号码 |
|||||||||||||
|
侨居国 |
详细地址 |
|||||||||||||
|
公示时间 |
||||||||||||||
|
县(市、 区)侨务 部门核 实意见 |
经办人: 2025年 月 日 |
单位领导姓名、职务: 2025年 月 日(加盖公章) | ||||||||||||
|
备注 |
||||||||||||||
注:考生需交验户口本、归侨证原件和复印件。本表一式3份,2份交中考报名站(其中报名站交一份给当地招生办),另一份由县(市、区)侨务部门存档备案。本表可复印使用。
附件6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无儿结扎户考生登记表(样表)
县(市、区)报考单位报名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
|
考生 毕业学校 |
是否农村居民户口 |
家庭详细地址 |
|||||||
|
父亲姓名 |
是否农村居民户口 |
职业 |
结扎手术时间 |
||||||
|
母亲姓名 |
是否农村居民户口 |
职业 |
结扎手术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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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社区)核查意见 |
是否独生子女 |
是否双女结扎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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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生户家庭是否农村居民户口,是否符合计生政策): 负责人签名:(公章) 2025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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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部门 核查意见 |
(申请考生户的人口情况,,是否符合计生政策): 负责人签名:(公章) 2025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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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 核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 2025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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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中考加分考生应为2016年1月1日零时前出生,其父母双方应均为广西农村户口,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2007〕2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双女结扎户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1979年11月6日---1985年4月3日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3周年;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4周年;2002年9月1日起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的,符合生育第二胎的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2012年6月1日起生育第二胎不受生育间隔限制。②2016年1月15日零时前落实结扎措施。 3.提交材料:子女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女结扎户提交生育证、结扎证明),各一式一份复印件(查验原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不需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表一式三份,完成审核手续后,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部门、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各留1份。本表可复印使用。 4.符合农村计生家庭的条件。 | |||||||||
附件7
脱贫(监测)户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2025年中考高中录取资格审核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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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 中学 |
报名 序号 |
考生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 证号 |
家庭地址 |
脱贫(监测)户主姓名 |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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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加盖公章)审核人: 2025年 月 日 | ||||||||
本表审核完成后于5月20日前交当地招生办录入中考系统。县(市)招生办录入信息后于5月30日前将本表复印件交市招生考试院。
(备注: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考生全部要收集信息;一般农户纳入为监测户的考生,如风险消除了,不用收集,如风险未消除,需收集)。
附件8
崇左市2025年中考考生加分信息公示(样表)
公示单位(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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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中学 |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符合加分政策的项目 |
分值 |
备注 |
注:1.符合加分政策的项目栏请填写考生符合的项目内容:如①世居少数民族。②计生家庭独生子女。③计生家庭双女无儿结扎户女儿考生。④三侨考生。
2.各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