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教育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崇左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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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市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崇左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崇左市教育局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科学技术局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崇左市公安局 崇左市民政局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崇左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崇左市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 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妇女联合会 崇左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代)
崇左市科学技术协会 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16日
崇左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2024〕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23号)精神,建立崇左市、县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构建更加完善的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为主线,2025年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教联体”。2026年底前,教联体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教联体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街道社区、家庭、社会资源单位等各类主体,职责任务明确,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
二、“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
(一)强化政府统筹,健全协同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联体”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宣传、公安、卫健、民政、文旅、科技、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市、县、校三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领导机制。将“教联体”建设纳入相关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加强部门联动,有效整合各方教育责任与资源,为“教联体”有效运行提供政策、经费、人员和条件保障,协调解决“教联体”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育人合力。
(二)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公安部门: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合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指导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4.网信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5.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素养“66 条”。
6.民政部门: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7.文化旅游和体育部门、文物部门: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统筹社会各类体育资源,为学校和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等提供场地、师资等支持,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8.科技部门、科协: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9.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0.消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依法对学校及周边场所履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2.妇联组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3.共青团组织: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4.关工委组织: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和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周边高校: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高校的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三、重点实施项目
(一)“心连心”心理护航行动。
1.实施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双巡讲”工程。组建由教育、卫健、妇联系统专家及优秀一线教师构成的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专家库及巡讲团。建立市、县两级联动巡讲机制,围绕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干预、积极心理品质培养、亲子沟通技巧、生涯规划指导等主题,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专题讲座、工作坊、案例研讨与个体咨询,开展“南疆家育”青少年沟通能力专项课堂、家庭教育“家校共筑成长路”教育活动,联动建设崇左市直机关家长学校,每月定期开展1期家长成长课堂,提升教师心理辅导能力、家庭教育水平及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2.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聚焦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交往、生命教育等关键主题,系统化开发、遴选、录制一批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例、微课及线上辅导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优质课程在全市中小学校的常态化应用与校本化实施,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与评优活动,与区内高校联合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调研,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质量与教学效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优化心理援助热线与服务平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在公示开放的时间内向群众开放。加强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及各级12355青少年服务站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广“专业心理咨询师主导、社工协助、志愿者参与”的服务模式,为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便捷、保密、专业的心理疏导、面询服务、团体辅导和危机干预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4.深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精准识别困境儿童心理需求。通过设立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引入专业社工力量、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搭建稳固的心理健康服务阵地。为重点困境儿童建立“一人一策”心理关爱档案,提供持续性的心理辅导、情感支持和成长陪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
(二)“肩并肩”实践拓展行动。
1.汇聚优质社会资源服务校内教育。学校要合理安排校内校外体育活动,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 2 小时。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推动体育课堂教学向课后延伸,合理布置家庭体育作业,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体育训练。加强近视综合防控,落实“六个一”防控措施,大力改善学校照明条件,推动近视防控提质增效。加强学生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挥体育部门专业优势和资源,促进中小学体育发展。鼓励社会体育场馆设施对学校和学生免费开放,为学校开展运动会、体育考试等活动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多元便捷的帮助和服务。推动街道社区将家庭体育锻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内容,面向学生开展科学运动宣讲和公益性课外体育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各公共文化场馆主管单位)
2. 打造“行走崇左”精品研学体系。依托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深度挖掘崇左历史文化、自然生态、边疆风情、现代农业等特色资源,联合文化、旅游、农业、科技等部门,共同开发一批主题鲜明、体系完整、育人价值突出的精品研学旅行线路与课程。严格基(营)地与课程审批备案,加强过程监管与质量评估,确保研学活动安全、规范、有效,促进学生知行合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科技局)
3.推进科学教育提质与社会协同。整合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科普教育基地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科学探究、科技竞赛、科普讲座等活动。支持妇联、团委、科协等部门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社区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面向家长和家庭的科普活动,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培养学生科学兴趣与创新精神。推动“科学教育进社区、科普资源进家庭”,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和家庭环境。
(责任单位: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三)“手拉手”安全守护行动。
1.构建防溺水联防联控坚固防线。强化各级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效能,动态摸排、更新全市危险水域数据库,落实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向相关责任人、网格员及周边学校、社区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重点时段、危险水域的巡查值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晰并压实教育、公安、住建、文旅、卫健部门的监管职责,构建职责分明、协作高效、社会参与、覆盖全面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体系。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市卫健委)
2.实施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联动机制,各地各校要与属地公安机关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校园安全问题。要完善校园内部安全设施,确保校园安防设施“四个 100%”动态达标。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防性侵、防诈骗、防学生欺凌、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建立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保护。公安部门要选派优秀民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加强校门口和周边秩序维护。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治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要加强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书店、书报刊亭、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全力打造安全、有序、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教联体”建设进度安排
(一)到2025年12月底,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县级“教联体”。
(二)到2026年,各县(市、区)打造具有本辖区特色的“教联体”品牌,推进“一校一品”建设。全市“教联体”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崇左特点的现代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教联体”实施工作方案,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政策保障,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各中小学校联合学校所在乡镇和街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与优质社会资源合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制定“一校一策”具体落实方案,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所,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育人合力。
(四)强化推广宣传。各县(市、区)及学校注重工作总结,凝练经验,解决问题,形成样板,加强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运用多媒体、多渠道、多角度深入宣传,树立正确导向,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联体”建设,关心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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