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左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崇左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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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各快递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快递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参保方式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企业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与快递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上述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取得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快递企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代为办理优先参保,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在参保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
二、缴费基数及费率
1.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照快递企业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所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计算。对难于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统一按照上年度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2.缴费费率。基层快递网点行业基准费率统一按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0.4%执行,实施过程中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实施调整。浮动费率及阶段性降低费率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参保办法
市邮政管理局根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对象范围,在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完成后,按月向市社保中心提供全市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由市社保中心将基层快递网点名单分发到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市邮政管理局要督促相关基层快递网点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自治区社保中心统一制定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做好经办服务,将经办程序推送给各基层快递网点。各基层快递网点要规范劳动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协议,及时为所有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应保尽保,各基层快递网点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变动情况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同配合。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邮政管理局统一调研督导,指导和解决基层一线参保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强化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抓紧对各类快递企业和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在年底基本实现参保全面覆盖。
1.市邮政管理局要尽快对各类快递企业和网点进行摸底排查,4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快递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名录或备案回执的基层快递网点摸底排查,并分别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报送《崇左市基层快递网点名单动态调整表》(附件1),向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报送相关数据,督促全市快递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名录的基层快递网点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属县(市、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5月起,根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网点对象范围,按月向市社保中心提供符合参保条件和依法注销、撤销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附件1),督促基层快递网点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和减员手续。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参保工作,针对快递行业特点,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化经办服务,简化优化经办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实施“人社快办”行动,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及时办,并适时通报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3.各县(市、区)社保中心要根据市邮政管理局提供的基层快递网点动态名单和参保登记缴费情况,及时做好系统录入工作,2022年5月起每月26日前填报(2023年暂定按季填报)《崇左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调度表》(附件2)和《崇左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明细表》(附件3)报送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汇总后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崇左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系表》(附件4)报送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汇总后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邮政管理局。
(二)按工作步骤有序推进。4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快递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名录或备案回执的基层快递网点摸底排查工作;5月开始启动参保;9月底争取实现全市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邮政管理局采取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等方式,掌握全市参保进展情况,对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参保情况。
(三)压实企业责任。市邮政管理部门要将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快递员满意度调查,指导快递企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做好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内容,并将快递企业及其基层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在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公示;将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奖补政策、督导检查等范畴,作为是否给予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基层快递网点或从业人员以欺诈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做好工伤预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崇左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崇人社发〔2021〕38号)精神,会同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快递行业中大力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指导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做好工伤预防,不断提高快递员工伤保险依法维权意识和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各基层快递网点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切实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邮政管理部门结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暖蜂行动”等,开展深层次、广覆盖、多途径的政策宣传,指导快递企业和基层网点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快递员工伤保险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成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和权益保障工作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工伤保险宣传咨询工作,解答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关注的问题,指导帮助办理工伤保险各项业务。
各县(市、区)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反馈。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具体经办流程见(附件5),各快递企业在办理参保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联系所属地社保中心权益管理股。
联系人:崇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马彩惠
联系电话:0771-7965009
邮箱:rsjybk7965009@163.com;
崇左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何贵晓
联系电话:0771- 7968053
邮箱:cyg7968091@163.com ;
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管理科韦媛梅
联系电话:0771- 7965036
邮箱:czsbzjb7965036@163.com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左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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