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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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本级各有关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每年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为了做好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提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劳务派遣企业提交的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经营情况以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应当向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请各劳务派遣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报告材料,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联系人:陆勇英,联系电话:0771-7965010,邮箱:czjc7965010@163.com。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样本)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