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政策文件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桂政发〔2017〕4号文涉及民政部门的失效文件的通知

2017/11/16 1.8k 阅读 102 点赞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桂政发〔2017〕4号文涉及民政部门的失效文件的通知

2017-11-17 00:00     来源:崇左市民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大 中 小】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2017年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桂政发〔2017〕4号),现将其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失效文件目录告知你们,凡宣布失效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自桂政发〔2017〕4号文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桂政发〔2017〕4号文涉及民政部门的失效文件目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1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