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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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近期,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桂民函〔2023〕156号),对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以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列入当前重大重要工作事项,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工作要求,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个严禁”等具体要求,狠抓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围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常态化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管理、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围绕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降低收费,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和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围绕严格日常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持续专项抽查检查,重点对收费标准偏高、收费项目偏多、盈余较多、收费使用不够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涉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加强分类处置和加大惩处力度,坚决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切实巩固和深化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
三、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本通知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乱收费治理各项工作,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前和2023年11月13日前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市民政局。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四、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对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个严禁”要求,对2023年度所有收费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于2023年11月5日前填写《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及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和及时更新各项收费信息,切实规范收费标准制定、基本服务项目设置、收支管理、票据使用等,不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要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动研究各类收费缓缴的具体安排,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要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积极服务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禤培成,联系电话:0771-7833067,电子邮箱:czsmgk7833067@163.com。
附件:1.县(市、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
况统计表
2.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崇左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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