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崇左市崇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2021-01-25 17:55
来源:崇左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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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崇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崇左市金鸡路16号变更为崇左市德天路101号。
此复。
崇左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崇左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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