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民政局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执行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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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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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目标任务(实施计划) |
资金分配 |
分布 |
完成 时限 |
执行进度 |
下一步工作计划 |
考核 监督 |
负责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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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 |
筹措资金44550.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9408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3761万元,市县财政1381.39万元。 |
全市 |
2021年12月 |
2021年1-3月为全市困难群众共发放补助金2475.7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资金831.35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发放207.32万元,含照料费、丧葬费、物价临时补贴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发放63.68万元。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衣物等物资折款等合计发放71.08万元;孤儿保障金共发放63.73万元;两项补贴补助资金共发放1194.4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共发放44.07万元。 |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金的发放。 |
查看每月困难群众发放名单和银行拨款凭证 |
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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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
对宁明、龙州、凭祥和大新4个县(市)陆地边境 0—3 公里范围内行政村(社区)居民做好对象资格审核和发放边民生活补助。 |
筹措资金32422万元,由自治区财政安排。 |
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凭祥市 |
2021年12月 |
截至3月底,宁明、龙州、凭祥、大新等4个边境县(市)发放边民补助金7929.13万元,月人均补助210元。 |
继续做好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资金的发放。 |
查看每月0-3公里边民发放名单和银行拨款凭证 |
社会救助科 |
备注:数据截至2021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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