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民函〔2023〕33号崇左市民政局关于推荐第二届“八桂慈善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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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民函〔2023〕277号)文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要求各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域内“八桂慈善奖”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报送到第二届“八桂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民政厅通知精神,为高质量推荐第二届“八桂慈善奖”崇左候选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推荐办法
全市“八桂慈善奖”推荐名额不超过60个,其中,慈善楷模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慈善项目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捐赠企业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0个,捐赠个人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0个。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一)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发起注册的爱心团队参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个人的,由社会组织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我局申报。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直登直管的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发起注册的爱心团队参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个人的,由社会组织征得其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向我局申报。
(二)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员工、发起注册的爱心团队参评“八桂慈善奖”的,由企业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同级国资部门向我局申报。
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其他企业及其负责人、员工、发起注册的爱心团队参评“八桂慈善奖”的,由企业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同级统战部门或者工商联向我局申报。
(三)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含学校及辖区内的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发起注册的爱心团队参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个人的,由单位向我局申报。
(四)村(居)民委员会、居民及其发起注册的爱心团队参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个人的,由村民(居民)委员会向我局申报。
二、征求意见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含幼儿园)、驻桂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工作人员参评“八桂慈善奖”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参评“八桂慈善奖”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员工参评“八桂慈善奖”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推荐时间。参评对象应于6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推荐材料线上报送内容及报送方式。参评对象须登录广西民政厅官方网站(http://mzt.gxzf.gov.cn/),通过第二届“八桂慈善奖”申报系统按照参评奖项填写相关材料(第二届“八桂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并提交作为证明的文字和影音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三)推荐材料线下报送内容及报送方式。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线下将下列材料寄或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慈善和社工科,并同时将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慈善和社工科邮箱(czsmzjflk913@163.com):
1.《关于推荐第二届“八桂慈善奖”参评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
2.第二届“八桂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需签字、盖章)。
3.参评对象捐赠证明材料(接收捐赠单位出具的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者接收捐赠个人出具的签收单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参评对象须在每份票据、单据上签字或盖章;参评对象无捐赠的除外)。
4.申报单位征求意见函及反馈意见情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公章)。
5.参评对象在所在单位、社区公示情况(公示情况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公章)。
网络填写的申报表内容须与线下寄送的申报表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八桂慈善奖”是当前我区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评选表彰工作务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务求实效,服从服务于“两个大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八桂慈善奖”候选对象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各方参与,挖掘先进典型,提高申报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慎重推荐。
(三)突出推荐重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民函〔2023〕277号)
崇左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李开;联系电话:0771-7831913;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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