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民函〔2025〕43号关于开展2025年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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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民函〔2025〕43号关于开展2025年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函

2025-09-03 18:05     来源:崇左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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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中直(区直)驻崇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

 2025年9月5日是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25年8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以“汇聚向善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重点围绕政策法规解读、社会宣传发动、组织集中捐赠等方面开展工作,推动全市公益慈善事业在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氛围营造、社会参与、募集体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现将《2025年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协助,抓好落实为盼。


崇左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民政社会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

崇左市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总工会     崇左市委员

崇左崇左崇左市  

妇女联合残疾人联合工商业联合

20259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

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的9月5日是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颁布的第十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25年8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以“汇聚向善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坚持自愿、广泛发动、公开透明。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慈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捐赠活动

 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赠活动, 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捐赠活动。

(三)举行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集中捐赠仪式

 9月5日当天在崇左市雅图广场举行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集中捐赠仪式,邀请市四家班子一名领导出席活动并带头捐赠,市直、中直(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方面代表应邀参加集中捐赠仪式。

 三、捐赠方式

(一)扫码捐款。捐赠人可通过崇左市慈善总会在崇左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慈善一日捐”专属二维码进行扫码捐款。

(二)银行转账。捐赠人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善款转入崇左市慈善总会账户或指定的慈善机构账户,并注明“捐赠人姓名(单位名称)+慈善一日捐”。

(三)现金捐款。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驻崇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可通过本单位组织开展的捐赠活动进行现金捐款,各单位将善款汇总后集中转入崇左市慈善总会账户或指定的慈善机构账户。

(四)物品捐款。捐赠人可聚焦助老、助残、助医、助学等困难群体实际需求,向崇左市慈善总会物资接收点捐赠符合安全、实用标准的物资(全新、干净整洁、无破损/无变质/在保质期内)。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8月下旬开始)

 全面启动系列活动,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单位)联合发出活动通知、转发倡议书、召开动员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对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进行宣传造势。

(二)慈善募捐阶段(2025年9月上旬—10月中旬)

 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直(区直)驻崇各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在本系统(单位)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捐赠活动。9月5日当天,在崇左市雅图广场举行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集中捐赠仪式。

(三)总结阶段(2025年10月下旬—12月)

 活动结束后,市民政局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指导崇左市慈善总会及相关慈善组织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表扬鼓励,并以适当形式对捐赠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发放捐赠证书、感谢信、牌匾等,对捐赠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回访答谢,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系统(单位)捐赠突出个人的表扬鼓励工作。

 五、捐赠后续事项

 (一)捐赠款使用范围。捐赠款重点用于助老、助孤、助学、 助医、助残等公益慈善项目。同时,也可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卫生、环保、乡村基础设施和定向扶持边境地区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其他公益项目。

 (二)捐赠票据申请。通过向崇左市慈善总会捐赠,捐赠人以扫码捐赠渠道进行捐赠的(所填手机号码应与微信登录手机号码一致),可在捐赠完成后30日内通过捐赠平台申请捐赠票据(电子);捐赠人通过现金捐款、银行转账渠道进行捐赠的,可在捐赠完成后30日内通过微信扫码提交开票申请(票据申请二维码附后), 经工作人员复核后开具。通过其他慈善组织捐赠的,捐赠人可在捐赠完成后及时联系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开具捐赠票据。

 (三)税收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民政局成立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工作专班,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市直各部门、中直(区直)驻崇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组织本系统(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自愿捐赠,不得摊派。捐赠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坚持捐赠自愿的原则,尊重捐赠意愿,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能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不搞重复捐赠和交叉捐赠,不得自行截留捐赠款。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2025年10月10日前,请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驻崇各有关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工作专班。同时,及时将通过线上线下筹集到的善款交到崇左市慈善总会或相应的慈善组织。活动工作专班负责汇总全市活动开展情况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活动工作专班地址:崇左市金鸡路16号市民政局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0771—7833067,邮箱:czsmgk7833067@163.com)

 资金捐赠渠道

 (一)银行转账

 接收捐赠户名:崇左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073101040007310


(二)扫码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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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慈善总会捐款专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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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妇女联合会捐款专用二维码)


(三)现金捐款。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驻崇各有关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干部职工可通过本单位组织开展的捐赠活动进行现金捐款,各单位将善款汇总后集中转入崇左市慈善总会账户或指定的慈善机构账户。

注:如需开具捐赠发票,捐款时请备注捐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如需对单位的挂点帮扶村进行定向捐赠,可以向联系人咨询。


物品捐赠渠道

(一)物品捐赠范围

 聚焦困难群体实际需求,优先接收以下符合安全、实用标准的物资(全新、干净整洁、无破损/无变质/在保质期内),具体物资类型如下:

助老类:衣物(棉衣、羽绒服等)、防滑鞋、助行器、血压计、恒温杯、轻便轮椅(需可折叠)、老年读物(大字版)等;

 助孤/助学类:中小学课外读物(正版)、文具套装(笔、本子、书包等)、衣物(需标注尺码范围)、儿童安全座椅、益智玩具(适合3-16岁,无尖锐部件)等;

 助医类:医用外科口罩、消毒凝胶(未开封)、体温计(电子/水银均可,水银体温计需包装完好)、轮椅、护理垫(成人/儿童款)等;

 助残类:盲杖、助听器(需适配基础型号)、残疾人辅助器具(如手部康复球、坐姿矫正垫)、防滑垫等;

 应急/通用类:米面油(未开封、在保质期内)、方便面(非油炸优先)、瓶装水、被褥(全新,干净无异味)、折叠床(全新)等。

 注:暂不接收易碎品(如玻璃器皿)、易腐食品(如生鲜果蔬)、过期食品/药品、破损衣物及私人贴身用品(如内衣裤)。

 (二)物品接收方式

 1.集中接收点捐赠

 接收点:崇左市慈善总会(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6号崇左市民政局1楼)

 联系人:韦植港,15878767728

 2.单位集中捐赠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组织职工统一收集物资,将物资运送至指定接收点,并与接收点联系人登记物资名称、数量、捐赠人(单位/个人)等信息。

 3.定向物品捐赠

 如需向单位挂点帮扶村、特定困难群体(如某乡镇敬老院、特殊教育学校)定向捐赠物资,可联系崇左“慈善一日捐”活动工作专班,沟通物资匹配需求及配送细节。

 (三)物品管理保障

 所有接收物资均当场核对、登记造册,出具《物资接收凭证》(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捐赠人信息);物资分配前将进行分类存放,优先按捐赠人意愿定向分配,无定向意愿的按困难群体需求排序分配,分配去向将随资金使用情况同步公示;全程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及社会监督,捐赠人可凭《物资接收凭证》查询物资最终分配情况。

 崇左市慈善总会联系人及电话:林良斗,0771-7833067,地址:崇左市金鸡路16号市民政局办公楼306室,电子邮箱:czsmgk78330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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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