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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崇民函〔2026〕29号崇左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6/04/17 1.1w 阅读 504 点赞

崇民函〔2026〕29号崇左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6-04-17 17:00     来源:崇左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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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1.2023年6月1日以前在崇左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3年、2024年年度检查

2.2023年度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慈善类社会组织未依法报送、公开2023年、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的;

4.慈善类社会组织2023年、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未整改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2023年度、2024年度申请评估被实名举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或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详见评估指标)。评估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评估内容以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两年工作情况为主,个别情况需要评估2022年工作情况的,以评估指标要求为准。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其中慈善组织对应按照《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材料》《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材料》进行申报。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总分为100分,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

(二)4A级(AAAA),得分在90-95分(含90分);

(三)3A级(AAA),得分在85-90分(含85分);

(四)2A级(AA),得分在80-85分(含80分);

(五)1A级(A),80分以下。

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评估委员会

主  任  农蕙菱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  员  蒙尉兴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管理科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黄丽芳  市委社会工作部二科干部

伍日芳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四级主任科员

朱绍婷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邓凯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科干部

吴  妍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许莉敏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科长

甘福保  市糖料发展与基地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淡  荣  市总工会组宣部部长

黄  仂  市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玉华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副教授、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

评估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评估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公示、处理复核申请和投诉举报。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发《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动员培训。

(二)自评阶段。2026年5月1日至8月31日,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类型进行自评(可在崇左市民政局网站下载评估材料:http://mzj.chongzuo.gov.cn/),并将评估材料一式三份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至崇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管理科(位于崇左市民政局办公楼一楼右侧)。

(三)初评阶段。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确定参评的社会组织名单通过崇左市民政局网站、崇左民政公众号公示,经公示的参评社会组织不得提出撤评申请。经公示的参评社会组织,由评估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审定阶段。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审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崇左市民政局公布评估结果,并适时向获得3A以上等级(包括3A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有关要求

(一)参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凡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崇左市民政局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评估资格,或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

(二)评估期间,评估专家组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发现评估专家组及评估工作人员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行为的,可向崇左市民政局反映和举报。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行为的,以及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取消评估资格。符合评估资格的社会组织,在评估名单公示后,不得无故退评。

评估申报和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崇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管理科联系,联系李威洪、李素娟联系电话:19977081008,19994698597,0771-7966230,电子邮箱:czsmgk7833067@163.com单位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6号。

附件:1.《2026年全市性社会团体(非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材料》

2.《2026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非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材料

3.《2026年全市性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材料》

4.《2026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材料》

崇左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