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2022年上半年崇左市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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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2022年上半年崇左市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会堂二楼龙腾厅召开。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凌盛南介绍我市今年上半年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有关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鸿蝶,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蕙菱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汉任主持新闻发布会。

2022年上半年崇左市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地点:市人民会堂二楼龙腾厅
发布人: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凌盛南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鸿蝶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农蕙菱
主持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汉任
10:00
程汉任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2022年上半年崇左市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凌盛南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邓鸿蝶同志和农蕙菱同志将通报今年上半年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有关工作安排,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凌盛南先生介绍情况。
10:01凌盛南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市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2022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稳就业保民生为主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精神,以保基本、救急难、优服务为工作目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效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守底线”助力乡村振兴上持续发力。今年上半年,崇左市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亿元,用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累计向城乡低保对象64.21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65亿元;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396元,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240元;向城乡特困人员4.7万人次发放特困供养保障金2923.82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306.47万元;向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836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56.09万元;向残疾人28.24万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64.33万元;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771人次发放孤儿保障金409.14万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6人次67.21万元。向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75.41万人次发放边民补助金15836.94万元。成功为733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群众受益金额64.94万元。开展“慈善送温暖·爱心防返贫”新春“暖心包”捐赠活动,将价值24万元的800个“暖心包”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粤桂协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全市粤桂协作规划实施项目12个。通过扎实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公平有效地满足困难群体的需求,增进社会福祉,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在“夯基石”上持续固本。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有序推进,协调推进联检,开展界线联检查内、外业工作,同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统筹实施,全面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克服疫情影响,创新方式,一对一指导县级组织实施更新完善数据信息,圆满完成我市2.11万条地名数据信息完善更新工作。从严从紧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养老、儿童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组织专家对机构内服务对象疫苗接种适应症进行评估,确保应种尽种,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零感染”“零病例”的底线。全市95个民政服务机构,697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均按要求接种。推进全市社会组织整治,全市整治对象260个,已注销46个,拟注销102个,拟撤销8个,拟限期整改104个。
三是在“优服务”上高效优质。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上半年,全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部实现市内通办,极大地解决因空间影响群众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也极大地便捷办理群众的婚姻登记手续。全市办理国内婚姻登记6967例,登记合格率100%。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和“一事通办”改革,优化民政营商环境,上半年全市共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2个。抓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清理不合规校外培训机构45个。强化养老服务供给,通过政府支持、引入社会力量等方式落实一批养老护理型床位,增加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探索“教育+养老”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在崇左市重阳老年公寓开办崇左市老年大学崇左教学点,实现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宣传,组织全市民政部门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服务,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4万份,服务群众超1.1万人次。
四是在“促发展”上有序推进。扎实有效推进全市殡葬服务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织督促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针对殡葬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目前扶绥县已完成投资7800万元,完工率10%;凭祥市完工率2%;宁明已开展清表工作。4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考察市本级公墓选址,并多次会商市本级公墓选址事宜,其他县(市、区)正在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养老示范项目建设,具有壮族特色的老年康复护理大楼已完成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各县(市、区)积极加快养老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出台《崇左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全市7个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建设,打造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品牌。
今年下半年,民政部门将着力抓7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真正为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创造实实在在、稳定持续的保障。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常态化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金。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精准认定到位,分类救助到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保障范围,力促低收入群众帮扶取得实效。二是有序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强化措施,加强督导,加快力度推进全市殡葬服务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确保今年三年行动任务开工率达100%。抓紧尽快完成崇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条例立法草案初稿并按要求报送政府审定。三是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年底前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养老服务床位增长3%,持续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推动乡镇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加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坚持“零感染”底线。四是加快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深入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现覆盖率达70%。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全面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打造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品牌,持续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建设。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搭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交流平台,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开展非营利性业务活动。六是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崇左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积极对接广东省江门市民政局,配合动员广东社会组织参与粤桂协作,帮扶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打造美丽乡村样板,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七是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加强界线信息化建设,开展界线争议纠纷隐患排查处置,健全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边界文化活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10:15程汉任
10:16
崇左广播电视台记者

10:17
邓鸿蝶

民政作为兜底保障部门,采取以下七个措施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采取“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模式,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兜底保障。二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预警发现的其他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三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对低收入人口监测数据库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及时启动临时救助,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信息。四是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加强日常走访抽查,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社会救助便民专席等方法措施,畅通困难群众救助求助渠道,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救助。五是健全急难社会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六是创新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在提供物质救助的同时,创新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保障,形成“物质救助+服务保障”的模式。探索通过购买服务、集中托养、发放服务券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七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从对象条件、申办流程、管理服务和救助标准等方面逐步缩小或取消城乡差异。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改革。顺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户籍地城镇救助范围,提供相应救助帮扶。
谢谢。
10:19
程汉任
谢谢邓鸿蝶先生的介绍,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10:20
左江日报记者

10:20
农蕙菱

举办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的,由申请人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拟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拟设立公办(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应当在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
(2)养老机构登记证书;
(3)符合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备案承诺书。
谢谢。
10:21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10:21
农蕙菱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经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建设补贴标准:
(一)属于自建或购置并取得产权证的养老设施,按核定的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补贴。
(二)属于租赁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养老设施,按核定的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补贴。
(三)采取公建民营模式经营管理的养老设施,装修及设施设备由运营方投资的,按核定的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补贴。
运营补贴标准:
收住6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收住60周岁以上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困难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和60周岁以上困难职工的按照养老机构登记和入住老年人的能力登记按60元/人·月—160元/人·月不等进行补贴。
谢谢。
10:23
程汉任
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10:23
崇左新闻网记者

10:24
凌盛南
今年年初,根据崇左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及2022年立法计划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崇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方案》,明确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起草条例草案。2月上旬,市民政局在调研咨询和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崇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经过三次广泛征求意见、二次座谈会集中研讨,并组织起草小组成员到宁明、龙州、江州进行实地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咨询会座谈会,目前,已初步完善修改形成了《崇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五稿)》,近期,我们将按照立法的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谢谢。
10:26
程汉任
请媒体朋友提最后一个问题。
10:26
江州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10:27
凌盛南
今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任务纳入市委深改委重点推进改革攻坚事项的内容为:创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打造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品牌。具体工作任务是: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创新创优创品牌,把功夫下在抓好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上。推进各县(市、区)有1个乡镇(街道)建立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每个孵化基地登记备案有3个以上(正式登记1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制定了《崇左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出台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立健全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三是全市7个县(市、区)已各选定1个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性孵化基地,并都落实了场地。四是已落实江州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经费10万元,其他6个县(市、区)已各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经费2万元。五是大新、龙州示范性孵化基地已各孵化培育2个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谢谢!
10:29
程汉任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如果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会后和市政府新闻办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提供相关信息。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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