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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发布2021年4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2021/05/16 1.2w 阅读 411 点赞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发布2021年4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2021-05-17 18:22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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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院已委托有关市招生考试院、有关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将2021年4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送达相关考生。

截至目前,共有2名考生因报考时预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现将我院拟对违规考生处理情况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依据或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违规处理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587809。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15日


无法联系的违规考生名单及拟处理决定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违规事实

违规认定

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拟处理决定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033221100013

李军林

431125***710

00034

社会学概论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构成考试作弊

第九条第二款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4月11日

桂林市十三中学

140221100648

黎训铭

452223***1033

08331

中外文学精读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构成考试违纪

第九条第一款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4月10日

崇左市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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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