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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崇左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3/06 1.2w 阅读 399 点赞

关于组织开展崇左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3-07 16:45     来源:崇左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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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教基教〔2022〕9号

关于组织开展崇左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营)地推荐条件

具体要求以桂教基教〔2022〕11号文件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红色文化保护单位。

二、推荐流程

(一)推荐数量。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县(市、区)推荐4个以上(含4个)。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扶绥县、大新县、龙州县各推荐1个。

(二)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填写基(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桂教基教〔2022〕11号附件2、3),同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相关活动场景图片、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

2.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的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申报基(营)地名称要规范,应与本地、本单位名称或本行业有关。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

版和电子版一同上报市教育局。

(二)属地初审。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基地、营地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现场核实并作记录,形成实地核查意见,签署初步审核和推荐意见,连同

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并报送市教育局。此次遴选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教育部门推荐合二为一的方式,统一由教育部门推荐,不接收越级申报和县级教育局推荐的材料。

(三)评议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基(营)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认真按照推荐条件,充分考虑基(营)地的教育功能、工作基础、学生需求、区域分布、交通条件等情况,认真遴选并推荐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切实构建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基(营)地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盖章后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czsjjk@126. com。联系人及电话:梁崇军,0771-7870633;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邮编:532200。

崇左市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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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