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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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文件标准和要求认真评选。
二、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要求
各县(市、区)至少报送2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我局将评选出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单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三批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评选。已被自治区教育厅命名为“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不需要再申报。
三、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评选要求
各县(市、区)至少报送2所以上劳动教育示范校,市直学校都要申报,我局对各县(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核后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进行推荐。已被自治区教育厅命名为“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的学校不再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 2023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基础教育科邮箱:czsjjk@126.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寄市教育局基教科,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邮编:532200。联系人及电话:崇左市教育局基教科黄翔强,7870633;崇左市电化教育站唐航然,7837802。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
推荐工作的通知
2.参评基地初评意见汇总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崇左市教育局
2023年2月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