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扶绥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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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1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崇左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教督导〔2022〕1号 )要求,我市将对扶绥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市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23年4月26-28日,共三天。
二、评估内容: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
(一)资源配置评估主要包括7项指标:(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4)生均教学及教辅用房面积。(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
(二)政府保障程度主要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等。具体包括15项指标:(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四统一(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3)所有小学、初中按要求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达到标准。(5)所有小学、初中班额达到标准。(6)保障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7)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9)教师5年培训学时达到规定要求。(10)按要求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管理。(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4)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5)保障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教育质量评估主要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具体包括9项指标:(1)全县初中巩固率达到规定要求。(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规定要求。(3)学校制定章程,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4)按规定要求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5)设施设备利用率较高,教师普遍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规定要求。(7)国家课程开齐,课时开足,教学秩序规范和综合实践活动达到规定要求。(8)无过重课业负担。(9)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达到规定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不低于85%。
三、评估要求:
(一)市级评估覆盖到每一所小学、初中,并对扶绥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市级评估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2023年4月26日9:30,扶绥县人民政府向市级评估组进行工作汇报,备好有关汇报材料给评估组成员人手一份。
(三)4月26日下午至4月28日上午,市级评估分7个小组对全县的每一所小学、初中进行评估,请扶绥县做好分组安排,每一所小学、初中备好有关汇报材料、评分表及相关台账。
(四)2023年4月28日16:00,市级评估组向扶绥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四、评估组成员:
由市、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总督学、督导办主任和市政府督学组成,分7个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请扶绥县人民政府认真做好市级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对本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自查自评,于3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报材料、市级评估申请报告及《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调查表》报送市教育督导办。
(二)需报送材料有:
1.扶绥县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报告。
2.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县(市、区)自评报告。
3.扶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仅报电子版)。
4.扶绥县申报前在本县政府网站上的公示截图。
以上材料须一式 3 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三)有关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
联系人及方式,黄建慧,7870686、13397808907。
附件: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
崇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