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3-12-27 17:55
来源:崇左市教育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市“双减”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市直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及时报告我办。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文件转达各学校。
二、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广泛宣传,特别提醒教师注意“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处罚等与教师相关的条款,切实配合做好“双减”工作。
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组织学习领会,同时开展自查自纠,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崇左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 年12月2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