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2022-01-29 10:20
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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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禁放区规定
江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内任何时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二、禁放区范围
(一)由崇水高速、合那高速、南友高速、环城西路及沿山环城西路路口—木排屯—农勇屯连线合围形成的区域;(二)江州镇镇区,以及狮环屯、那垌屯、卜驮屯、雷加屯、板麦上屯、板麦下屯、那咘屯、新城屯、那央屯、武冬屯。
三、违法处罚
(一)违反禁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未劝阻或报告的,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提供燃放服务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燃放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禁售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如果各位市民发现违法行为
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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