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厅督察组到我市就“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重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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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7月30日至8月3日,以区厅反恐总队调研员李俊林为组长的督察组一行3人,到我市开展“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督察工作。局领导许红铁、农钊参加相关督察工作。
此次重点督察按照“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明暗结合”的原则,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走访基层一线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对崇左市公安局、凭祥市公安局、宁明县公安局开展了督察。督察主要内容包括: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令指挥、简政放权和行政效能等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各地公安机关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开展整治治安环境,打击破坏市场秩序、黑恶势力、传销等违法行为情况。
8月3日,督察组在市局组织召开了督察工作反馈会,驻局纪检组许红铁组长参加反馈会。会上,李俊林组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崇左市公安机关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崇左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因地制宜出台便民措施,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尽职尽责打击违法犯罪,为企业营造了良好营商社会环境。同时,也指出了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硬件环境相对滞后,整体发展缓慢;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上办结工作推进缓慢;暗访发现有的派出所户籍室收费标准未及时更新公告。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李俊林组长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担当意识,确保“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硬件投入力度,提升“放管服”工作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公安机关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听取督察组反馈意见后,许红铁组长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按高标准、严要求,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为服务崇左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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