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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首例袭警案当庭宣判!

2021/11/30 7.4k 阅读 58 点赞

崇左市首例袭警案当庭宣判!

2021-12-01 18:30     来源:崇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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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龙州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袭警案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崇左市宣判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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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询问中男子撒泼袭警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8月11日。

凌晨3时许,周某某酒后来到龙州县的某美食街的小吃摊吃宵夜,期间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竟动起了手。夜宵摊老板劝说无果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电话后,龙州县公安局2名民警迅速出警。在到达现场后,民警制止了周某某的闹事行为。为详细了解情况,民警将周某某引导到空旷处准备询问,没想到周某某突然反抗推搡民警,并借着酒劲追打民警,途中还捡起铁网、盆碗等砸向民警,后民警将周某某制服并将其押带回派出所。


全市首例袭警案当庭宣判经审理,龙州县人民法院认为,周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到案后周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轻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龙州法院当庭宣判,周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该案件是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入刑后,崇左市受理的首例袭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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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配置独立的法定刑,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袭警”新罪入刑法官释法    


""方品能法官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维持司法秩序等重要职责。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人民警察执法时,要积极支持配合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工作。袭警不仅侵犯了民警的人身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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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新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