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亮剑丨崇左警方开展“断卡”集中收网行动,抓获32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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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天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南疆•亮剑”暨“断卡”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两卡”嫌疑人32人,“南疆•亮剑”集中打击行动再添新战果。
天等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南疆•亮剑”暨“断卡”集中收网行动,认真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抽调刑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明灿统一指挥,副局长闭鸿峰带队全力开展“断卡”集中收网行动。市县联合行动组在行动中密切配合,连续奋战,通过详细的研判、核查和周密抓捕工作,成功将天等境内32名“两卡”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一、“断卡” 行动断的什么是卡?
1.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2.手机卡方面:既包括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断卡”行动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哪几类人员?

打击的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重点打击长期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隐藏在行业内部与犯罪嫌疑人勾连作案的行业“内鬼”,与东南亚和缅北诈骗团伙等境外团伙直接勾连人员以及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三、涉“两卡”人员将面临的惩戒?

1.手机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2.银行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警方提醒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对公账户,一旦丢失,请及时挂失、补办、更改密码。如已将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对公账户出租给诈骗分子的,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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