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扶绥县一男子故意隐瞒行程被行政处罚
2022-02-14 22:20
来源:崇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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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扶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员报警称,其在进行疫情防控排查时,发现县城区内有一男子马某在14天内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并且未向社区居委会报备行程轨迹。
2月12,民警依法传唤马某到城厢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马某承认其曾于14天之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并且未向社区居委会报备行程轨迹的违法事实。
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城厢派出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处罚。
对个别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不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不主动报备造成大量人力物力浪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切实维护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特别提醒,1月16日(含1月16日)以来从广西区外回到扶绥的人员和1月27日(含1月27日)以来从百色市回到扶绥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小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扶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所有防控措施。如回来不报告,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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