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边境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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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的了解,崇左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边境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活动,以多方位、多角度、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等相关内容,构筑严密的群防群控防线。
活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通过在居民区、商业区、火车站、重点路口等场所进行入户走访、定点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告知书)、悬挂中越双语打击非法出入境横幅标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走访群众9000余人,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张贴通告(告知书)和海报12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620余幅,为群众答疑解惑180余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5余场次,语音播报通告(告知书)内容510余次,宣传发布稿件60余篇。
扶绥县公安局
扶绥县公安局民辅警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人流量较大的商铺、超市、广场等地段,通过发放《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宣传单等方式,引导辖区群众加强个人防护的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大新县公安局










天等县公安局
天等县公安局开展边境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内容,积极引导沿街商铺等行业场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形成全民主动抗疫的良好局面。










宁明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的防疫意识,宁明县公安局开展边境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宣传单的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防疫工作,了解更多防疫知识,为持续构筑全民防疫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龙州县公安局
龙州县公安局民辅警到居民区、商业区向群众宣传《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等相关内容,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的法治氛围。





凭祥市公安局
凭祥市公安局民辅警延街道商铺,人流量较大的广场、路口向群众发放“告知书”宣传单,同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内容,让群众了解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承担的法律后果。







江州分局
江州分局于近日向辖区发放由江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制的《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呼吁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掀起“守边”热潮,确保辖区平稳、家园安全。











崇左边境管理支队
为提升边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让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崇左边境管理支队民警辅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在街道醒目处张贴“告知书”海报,向群众发放《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宣传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引导辖区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崇左市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违反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告知书
违反有关疫情管控规定,接触境外人员或物品引发疫情的法律后果有如下情形: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3.明知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予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走私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偷逃应缴税款等货物、物品的,构成走私犯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未经许可,擅自接触境外人员、境外物品,引起新型冠状病毒在境内传播或造成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6.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最高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构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或者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7. 走私犯罪分子自有的船舶、车辆或者假挂靠、长期不作登记、虚假登记等实为走私分子所有的船舶、车辆,作为犯罪工具依法没收;明知他人实施走私犯罪而出租、出借的船舶、车辆,依法予以没收。
举报电话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771-7848327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12309或0771-7832000
崇左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0771-7822824
崇左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771-7968444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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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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