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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关于印发《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3/11 1.6w 阅读 390 点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关于印发《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3-12 17:3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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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建字〔2020〕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江州区市容市政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

现将《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2日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推动信访形势平稳向好,维护全市社会和谐发展,从3月11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动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为目标,通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有效治理“三重”(重信、重访、重投)信访问题,并对2019年“减存控增”、“百日百案”、重点信访案件化解三大活动进行“回头看”,实现群众赴邕进京越级访、到非接待场所批次人次同比大幅下降,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信访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三、排查范围

一是排查2015年以来“三重”信访事项,即:重复进京赴邕到市上访或到各级非接待场所涉访3次(含3次)以上,至今仍在上访的信访事项;重复写信、网投5次(含5次)以上的信访事项。

二是排查2019年“减存控增”、“百日百案”、重点信访案件化解三大活动中没有实体性化解且信访人仍持续信访的信访事项。

三是经排查认为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交办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

1.排查。按照“单位不漏事项、行业不漏对象、系统不漏部门”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梳理各类信访矛盾问题。排查梳理工作要持续开展,随时更新补充新发生或新排查出来的信访矛盾,建立健全台账。

2.交办。局机关要在3月20日前召开“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层层部署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江州区市容市政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二)集中化解阶段(3月21日至7月20日)

对排查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即一个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三)督查指导阶段(4月1日至7月20日)

从4月起,对市信访联席办排查的涉及全市住建系统的信访积案,组成督导组到相关的各县(市、区)住建局、江州区市容市政局进行实地督导,对信访积案化解部署、落实、整改、提高、巩固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围绕开展专项活动中组织领导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是否到位,案件是否实体性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信息录入是否齐全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及时收集经验,及时推广。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

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7月25日前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包括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的总结报告报市信访联席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指导,成立局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日明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青林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人防办主任(兼)

覃兴广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兼)

龙志锋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日光市住建局副局长

农荣武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环卫中心主任

吴日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孙伟同志兼任,负责与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住建局、江州区市容市政局的联络对接工作;负责传达专项市活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协调各信访积案的工作推进;负责撰写相关信息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并全面收集好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学习。

六、工作要求

对排查交办的信访积案要着力从实体上有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消除矛盾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属地,将人员吸附在当地。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化解信访积案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履责,强力攻坚克难;加强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下步伐一致,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化解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入研究信访积案特点,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真正达到“事心双解”。

(三)强化资金支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统筹利用“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经费,妥善化解信访积案。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化解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重视不够、消极应付,甚至“挂账空转”、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对交办的信访积案已结案但在年内再次发生信访人赴邕进京上访或到非接待场所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