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0/09/21 3.2k 阅读 232 点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0-09-22 09:1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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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建字〔2020〕2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科室(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桂建函〔2020〕534号),我局制订了《2020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不断提升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水平,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上报我局建管科,联系人:韦继富,联系方式:15877110057,邮箱:czjg7835962@163.com。

附件:2020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


2020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

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为不断提升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质量强桂,建造用户满意工程”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四年提升行动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智慧建造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加强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质量治理和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推动建筑业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以线上展厅、线上培训、专家远程诊断等形式,加强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提升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建管科、房产科、市政科、园林科,市质安站〕

(二)加强主题宣传,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通过网络、移动平台、报纸等媒体,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决定;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以及自治区住建厅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广西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等行动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建管科、房产科、市政科、园林科,市质安站〕

二是广泛展播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在2020年“质量月”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征集活动中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要结合9月份开展的“质量月”活动,在本地区广泛展播“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形式不限(可采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展播并提供“微视频”下载服务,或在本地区组织的现场观摩会上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建管科、房产科、市政科、园林科,市质安站〕

三是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要大力宣传贯彻广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并于9月底前通过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chongzuo.gov.cn/)专题栏目曝光一批本辖区存在典型质量问题的工程,曝光的质量问题应附照片,并详细说明所违反规范的名称及具体条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市质安站〕

(三)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交流观摩和教育培训活动。为充分交流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智慧建造用户满意工程经验,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召开第十二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论坛暨用户满意工程样板观摩会。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在“质量月”期间,应参照自治区住建厅做法,在本地区积极组织开展以工程质量提升为目的的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建管科、房产科、市政科、园林科,市质安站〕

(四)开展工程质量集中抽测、评价和问卷调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工程质量集中监督抽测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要在“质量月”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开展202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抽测活动的通知》(桂建质安管〔2020〕35号)精神,对本辖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宅工程)集中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及建筑用天然砂氯离子含量的专项监督抽测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集中监督抽测结果应按桂建质安管〔2020〕35号文件格式汇总,并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质安站(电子邮箱:czjdz7837965@163.com)。〔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市质安站〕

二是集中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应在“质量月”期间,对本辖区在建项目集中开展一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力争本辖区的现场评价完成率在9月达到50%以上,评价结果应及时录入全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市质安站〕

三是集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为准确评估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局房产科、市质安站于10月10日前通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完成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现场调查以及2019年辖区接到的住宅工程用户投诉数据的分类统计和填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房产科、市质安站〕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局相关科室在“质量月”活动期间,要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提升入百企”服务活动,深入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建筑业企业开展技术培训和调研等活动,并围绕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为建筑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建筑业企业渡过难关。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探索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局建管科、园林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何日明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青林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兴广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日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关钦键  凭祥市住建局局长

            莫红明  扶绥县住建局局长

            许世杰  大新县住建局局长

            覃卫勇  龙州县住建局局长

            郑雄斯  宁明县住建局局长

            丁洪正  天等县住建局局长

            武长健  江州区住建局局长

            许松吉  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局建管科、房产科、市政科、园林科、市质安站负责人。

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将在“质量月”期间开展全区第三次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工作,各地 “质量月”活动部署和实施情况将作为本次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月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开展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及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本着简朴、高效的原则开展活动,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要把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与促进建筑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打通产业循环,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工程质量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各有关科室(单位)应加强活动总结,于10月25日前将本辖区、本科室(单位)的“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czjg7835962@163.com)。

联系人:韦继富,联系方式:15877110057。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步骤和要求

附件:

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步骤和要求

一、开展问卷调查的步骤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选取2019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4~5个住宅小区,通过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以下简称“调查系统”)开展住宅用户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本次调查可采用实地调查或公众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调查系统参与调查的方式进行。选取的住宅小区宜包含不同结构类型,入住率在60%以上;设区市每个住宅小区参与调查的总户数不宜少于300户,县(市、区)每个住宅小区参与调查的总户数不宜少于100户;当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规模确实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各地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二)选定住宅小区后,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设置各小区管理账号并下发给小区的物业(运营)单位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设置方法按《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手册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xcic.net)下载。

(三)获得管理帐号的住宅小区的物业(运营)单位统一在网上填写该小区的基本信息,生成小区问卷调查的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后,住户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调查系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

(四)调查单位向物业(运营)单位询问住户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必要时入户进行调查了解。

二、工作要求

(一)投诉分类统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2019年接到的住宅工程用户投诉的分类统计数据,登录调查系统填写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投诉调查问卷。

(二)投诉热点分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诉分类统计的情况,科学分析住宅工程投诉热点的变化,提出调整下一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的建议。

(三)逐级转发文件。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实地开展调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调查系统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实地调查过程中,有何疑问和建议,可联系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联系人:雷雪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五)调查结果通报。本次调查结束后,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负责统计和分析调查数据,通过我厅向全区通报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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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