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左市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崇建字〔2021〕3号))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崇政办规〔2020〕2号,以下称“措施”)精神,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崇左市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崇左市财政局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崇左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6日
崇左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
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崇政办规〔2020〕2号,以下称“措施”)精神,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此细则。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崇左市行政区域内且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http://lwzb.stats.gov.cn/pub/lwzb/yylb_462/qyyyxt/),符合《措施》奖励规定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崇左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申请表(按申请奖项填写附件相关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建筑业产值证明材料。
(二)分类材料
1.总部基地建设奖:需提供企业缴纳税收、十年不外迁承诺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1);
2.资质晋升奖:需提供有关企业资质升级的行政审批公告文件或证明文件、五年不外迁承诺、上一年度在崇左市纳税额度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2);
3.施工总承包企业外地迁入奖:需提供有关企业迁入或新注册的行政审批公告文件、五年不外迁承诺、上一年度在崇左市纳税额度材料等,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3);
4.原有、外地迁入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企业税收返还奖:需提供有关企业迁入的行政审批公告文件(原有企业不需提交)、五年不外迁承诺、上一年度在崇左市纳税额度材料等,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4);
5.建筑业产值统计员补助奖:需提供建筑业产值统计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银行卡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每公司限报一名(填写附件5);
6.产值突破奖:需提供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登记的产值突破相关材料、五年不外迁承诺(填写附件6);
7.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税收返还奖:需提供与本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复印件、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该项目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7);
8.房地产项目税收返还奖:需提供与本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复印件、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该项目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8);
9.本地企业“走出去”发展奖:需提供到市外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企业承包外地项目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9);
10.创先争优奖:需提供获得奖项的公告,文件或奖项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留存)、五年不外迁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附件10)。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行组织,原则上于每年2月底前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大数据局政务大厅指定窗口提出书面申报;
(二)3月底前当地住建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税务、国土等部门进行核定后报当地政府审定,当地政府审定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对符合措施奖励条件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同时在当地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或其地媒体对相关企业进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措施奖励与崇左市其他优惠政策类同或重复的,企业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享受;
(二)对申报后核查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鼓励在下一年度再次申报;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市住建局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接列入崇左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取消申请奖励资格,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将依法追回。
不尽事宜,请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联系人:邓桢龄;联系电话:0771-7826563。
附件:1.总部基地建设奖申请表
2.资质晋升奖申请表
3.施工总承包企业外地迁入奖申请表
4.原有、外地迁入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企业税收返还奖申请表
5.建筑业产值统计员补助奖申请表
6.产值突破奖申请表
7.房地产项目税收返还奖申请表
8.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税收返还奖申请表
9.本地企业“走出去”发展奖申请表
10.创先争优奖申请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