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工作的补充通知(崇建字〔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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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20〕1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建消〔2021〕1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5月21日印发《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工作的通知》(崇建字〔2021〕9号),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文书参考样式的通知》(桂建函〔2021〕32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1日前已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出具具备二维码标识消防检测报告的建设工程(以在平台上获取二维码的时间为准),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可提交消防检测报告,无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二、2021年6月1日前未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出具具备二维码标识检测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并上传至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
三、2021年6月1日后开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及各分部分项消防查验报告(即A、B层级的材料)并上传至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分部分项消防查验报告基础(初始)记录(即C层级的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查阅。
四、以上所述消防查验报告及查验报告基础(初始)记录等文书样式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https://fire-dc.gxcic.cn/hall/form-download-list)下载。
未尽事宜请联系:黎继明,电话:0771-7826563。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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