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及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实施(崇工审改办〔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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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2〕17号)精神,为进一步简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审批流程,经研究,现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及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及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2〕17号)精神,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推行一站式申请施工许可证。相关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一并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实施范围
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在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和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内生产工艺简单的项目(如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和小型项目,以及园区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备案类低风险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三、实施方式
采取“项目信息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等方式,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发件,依托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一次申报,并联审批,一并发证。
四、办理内容
(一)审批事项。阶段合并审批事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二)实施部门。参与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的审批部门包括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
五、办理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建设单位依法选定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完成施工图设计,按规定签署《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
2.若需要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超过4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应先行委托进行专家论证,论证可行方可申报。
(二)申报
建设单位完成相关施工条件准备后,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申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手续。
(三)审批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均实行告知承诺制。
1.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作出相关承诺后,自然资源部门即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部门在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的同时,主动内部共享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作为其他审批手续的办理依据。
2.住建部门收到工程规划许可办理信息后,按告知承诺制即时核发施工许可证、人防审批文书。
(四)发证
审批合格后,由综合窗口一并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人防审批文书。
六、事中事后监管
各审批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部门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其他
(一)上述实施范围内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另有更有利于申请人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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