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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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崇左市城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等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38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38号)部署要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以及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限期整改。国家有明确整改要求的,要按照国家要求及时整改或调整。
(二)开展制度规则清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清理废除本行业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关事项已有全国性规定的,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与标准执行。清理市县招标文件范本,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编制的招标文件范本。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监管权限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展专项抽查研判,按照不低于本行业应抽查项目总数10%的比例确定抽查项目清单,着力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及时通报并公开结果,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及处置。
(四)开展专项督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理废除本行业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有关政策规定”“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将及时开展专项督查,督导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履职担责,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分别做好本方案分解落实工作,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梳理总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本次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制度规则清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形成的材料及台账和总结报告反馈我局。
未尽事宜,请与市住建局联系,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71-783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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