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桂惠贷-建设贷”“桂惠贷-助建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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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全市各建筑业企业:
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金融扶持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业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现将“桂惠贷-建设贷”“桂惠贷-助建贷”有关政策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桂惠贷-建设贷
(一)产品申请条件
申请“桂惠贷—建设贷”的建筑行业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1.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2.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上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排名前50%;
3.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上一年度建筑装饰总产值在全区排名前100位;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大于3000万元的监理企业;
5.获得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称号的建筑行业企业;
6.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建筑行业企业。
(二)贴息政策
1.贴息比例及金额。“建设贷”贴息比例为3个百分点,符合条件的建筑行业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建设贷”贴息金额最高为150万元,每户企业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为300万元,贷款金额1亿元。
2.贴息贷款利率要求。“建设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3个百分点,利率上限参照“桂惠贷”3个百分点贴息比例产品执行。
3.贴息期限。“建设贷”贴息期限最长1年,1年以内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贴息。
(三)申请入库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愿申请入库的建筑行业企业,填写《企业申请入库审批表》(附件1),并将产值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至我局初审。企业申报不设时限,可根据实际需求报送我局。
2.审核。我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企业申请入库名单汇总表》(附件2),将《企业申请入库名单汇总表》扫描件、word电子版发送自治区住建厅复审。我局于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自治区住建厅。
3.提交。自治区住建厅汇总后,将名单提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入库企业名单上传至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入库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名单录入平台后,企业即可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或直接与崇左各金融机构洽谈融资事宜。
二、桂惠贷-助建贷
(一)适用对象范围
重点支持崇左市内建筑市场主体。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
(二)贴息比例及金额
“助建贷”贴息比例为2个百分点,名单内企业每户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10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
(三)贴息资金来源及拨付
“助建贷”单独列账、按月核算,贴息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贴息贷款利率要求
“助建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2个百分点,利率上限参照“桂惠贷”2个百分点贴息比例产品执行。
(五)贴息期限及申请要求
“助建贷”贴息期限最长1年,1年以内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贴息。
(六)贴息贷款计划额度
“助建贷”贴息贷款额度暂定68亿元。
(七)政策实施期限
“助建货”政策自印发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八)优惠政策
可根据企业实际提高授信额度,放宽质押。抵押等条件,加大纯信用贷款投放额度。自“助建贷”实施细则印发日起,已获得“桂惠贷”系列产品支持的市场主体,若提前还款超过30天(不含)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助建贷”。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九)申请入库流程
有意愿申请入库的建筑行业企业直接向我局报名,我局汇总后定期向将企业申报情况报送至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住建厅汇总后,将名单提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入库企业名单上传至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入库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名单录入平台后,企业即可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或直接与崇左各金融机构洽谈融资事宜。
三、有关要求
(一)目前我市共5家企业已入库“桂惠贷-建设贷”企业名单,26家企业已入库“桂惠贷-助建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已入库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或直接与崇左各金融机构洽谈融资事宜。
(二)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企业,动员企业积极申报“桂惠贷-建设贷”“桂惠贷-助建贷”产品,进一步降低我市建筑业企业融资成本。
不尽事宜请联系:韦继富,0771-7835962。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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