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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2023/11/01 1.3w 阅读 484 点赞

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2023-11-02 16:26     来源: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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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办理时效期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期由原来的一年调整为两年。

购买一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以购房合同、协议书生效(或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可2年内每年申请提取1次;购买二手房(含法院拍卖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可2年内每年申请提取1次。

政策解读: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采用购房的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合同签订时间的有效期从原来的一年内有效调整为两年有效。

举例:

政策调整前:李四在崇左购买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那么李四可以在一年内(2023年4月1日前)仅能采用一次购房提取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调整后:李四在崇左购买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2日,那么李四可以在两年内(2024年1月1日前)采用购房提取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一年采用该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执行时间:

从2023年9月28日起执行。2023年9月28日前购买自住住房的且符合提取的,可按新政策提取。

二、调整租房提取额度

(一)调整范围

我市所有缴存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的额度进行调整,租赁公租房提取仍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二)执行时间

从2023年9月28日起执行。 2023 年1月1日至2023 年9月27未足额提取的,且符合提取频次要求的,可按新政策补提差额部分。

政策调整前:租房提取额度每年12000元;

政策调整后:本市无房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或离异无孩家庭保持每年12000元(1000元/月)不变,已婚或离异单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从原来的每年12000元(1000元/月)提高至每年14400元(1200元/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含)以上子女的(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 18 周岁) 缴存职工家庭每年15600元(1300元/月)。

(三)业务办理材料

1、家庭无房提取:身份证(有配偶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无房证明(已经与当地不动产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提供无房证明。)、提取人银行卡(一类卡);

2、两个(含)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 18 周岁) 家庭提取:身份证(有配偶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无房证明(已经与当地不动产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提供无房证明。)、提取人银行卡(一类卡)、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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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