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西考区崇左考点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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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广西考区的部署及工作安排,为做好广西考区崇左考点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及广西考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在广西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2.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3.当年发生医疗差错的;
4.发生医疗事故未满2年的;
5.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的;
6.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要求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7号)和《对<关于调整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服务工作要求的通知>部分条款的解读》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城市医师支援疫情防控可视同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发〔2022〕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有关精神,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认定),可提前1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方式进行。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2月1-14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官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4-15日的工作日。崇左市考点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广西民族医院、崇左市人民医院、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共设置10个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的接收、初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3日下班前统一将考生材料送到市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复审。请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12月13日(工作日)前持《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错过报名点向考点上送材料时间的考生须先在当地报名点现场确认、审核材料并盖章,再自行携带报名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到市卫生健康委303室(崇左市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5)。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报考药(技)、护的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报名条件中需具备初级(士)资格或初级(师)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5.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广西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不含非卫生系统单位)、妇幼保健院医师,须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或《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至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医疗类、护理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执业范围申报相应专业,申报单位应与主要执业地点相一致。
6.报名条件中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7.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8.工作单位属民营医疗机构的,还需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1至8点要求提交的原件材料,由报名点或考点核验后退回给考生,并在其复印件盖上报名点或考点公章。以上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排好。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中心官网网站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21日。
四、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安排时间为准。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
基础知识 |
4月13日 |
9:00-11:00 |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
专业知识 |
4月14日 |
9:00-11:0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
基础知识 |
4月13、14 20、21日 |
8:30-10:00 |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六、崇左市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崇左市友谊大道15号 市卫生健康委三楼303室 0771-7969253
七、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扶绥县卫生健康局 0771-7525755
大新县卫生健康局 0771-3623737
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0771-3529086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0771-8621491
龙州县卫生健康局 0771-8836138
凭祥市卫生健康局 0771-8563017
江州区卫生健康局 0771-7886171
广西民族医院 0771-3110058
崇左市人民医院 0771-7836669
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 0771-4500040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4.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
5.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达到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初级职称:
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二)护(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三)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三、中级职称:
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二)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三)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4.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101 |
药学 |
|
102 |
中药学 |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106 |
病理学技术 |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108 |
营养 |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201 |
药学 |
|
202 |
中药学 |
|
203 |
护理学 |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208 |
病理学技术 |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210 |
营养 |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
212 |
心理治疗 |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
214 |
输血技术 |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
216 |
眼视光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301 |
全科医学 |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
303 |
内科学 |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
305 |
呼吸内科学 |
|
306 |
消化内科学 |
|
307 |
肾内科学 |
|
308 |
神经内科学 |
|
309 |
内分泌学 |
|
310 |
血液病学 |
|
312 |
传染病学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315 |
中医内科学 |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
317 |
普通外科学 |
|
318 |
骨外科学 |
|
319 |
胸心外科学 |
|
320 |
神经外科学 |
|
321 |
泌尿外科学 |
|
322 |
小儿外科学 |
|
323 |
烧伤外科学 |
|
324 |
整形外科学 |
|
325 |
中医外科学 |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
328 |
中医骨伤学 |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
330 |
妇产科学 |
|
331 |
中医妇科学 |
|
332 |
儿科学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
334 |
眼科学 |
|
335 |
中医眼科学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
340 |
精神病学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
342 |
肿瘤外科学 |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
344 |
放射医学 |
|
345 |
核医学 |
|
346 |
超声波医学 |
|
347 |
麻醉学 |
|
348 |
康复医学 |
|
349 |
推拿(按摩)学 |
|
350 |
中医针灸学 |
|
351 |
病理学 |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
353 |
口腔医学 |
|
354 |
口腔内科学 |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356 |
口腔修复学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357 |
口腔正畸学 |
|
358 |
疼痛学 |
|
359 |
重症医学 |
|
361 |
疾病控制 |
|
362 |
公共卫生 |
|
364 |
妇幼保健 |
|
365 |
健康教育 |
|
366 |
药学 |
|
367 |
中药学 |
|
368 |
护理学 |
|
369 |
内科护理 |
|
370 |
外科护理 |
|
371 |
妇产科护理 |
|
372 |
儿科护理 |
|
373 |
社区护理 |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
377 |
核医学技术 |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380 |
病理学技术 |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382 |
营养 |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
385 |
消毒技术 |
|
386 |
心理治疗 |
|
387 |
心电学技术 |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
390 |
输血技术 |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
392 |
急诊医学 |
|
393 |
眼视光技术 |
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 (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 (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附件3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单 位: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文化程度 |
专业技术职称 |
政治面貌 |
||||
|
基层服务起止时间 |
服务地点 | |||||
|
自 我 鉴 定 |
签名: 年 月 日 | |||||
|
接 收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派出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
审核表
单 位: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文化程度 |
专业技术职称 |
政治面貌 |
||||
|
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的理由(并附附件) |
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 |||||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
条形码 |
网报号: 用 户 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
基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
证件类型 |
民 族 |
||||||||||||||
|
证件编号 |
联系方式 |
||||||||||||||
|
报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
教 |
最高学历 |
学位 |
|||||||||||||
|
毕业时间 |
学制 |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
工作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
申报人员签名 |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
审查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 ||||||||||||
|
备注: |
① 上一年度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者,如证件号码与上一年度不一致,须向考点申请合并成绩处理。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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